一、项目编号:GLZC2022-C1-280024-HSHJ
二、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给水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888218.4(元) | 湖北中硕科技有限公司 | 公安县经济开发区青吉工业园兴盛路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给水管采购 |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给水管采购 | 中硕牌 | 1批 | 888218.4 | 详见磋商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劲松,徐建英,阳林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3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中标供应商得分及排名:湖北永晟塑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79.91分 第二名; 湖北今非塑业有限公司 77.92分 第三名;
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广西粤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PE复合管检测报告、未提供PE复合管卫生许可证证明材料;广西南财管道有限公司未提供PE复合管检测报告、未提供PE复合管卫生许可证证明材料;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lggzy.org.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龙西路20号
联系方式:0773-7516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09、1211室
联系方式:0773-280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773-2809166
附件信息:
最后报价_1.pdf最后报价_1.pdf
141.5K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及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给水管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ing ).pdf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及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给水管采购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ing ).pdf
771.0K
项号\n | 货物 名称\n | 单位\n | 数量\n | 简要 规格 描述 或项 目基 本概 况\n |
1\n | 龙胜 各族 自治 县 2022 年中 央和 自治\n区提 前批 财政 衔接 推进 乡村 振兴 补\n助资 金农 村供 水保 障工 程给 水管 采\n购\n | 批\n | 1\n | 如需 进一 步了 解详 细内 容, 详见 竞争 性磋 商\n文件 。\n |
序号\n | 条款 号\n | 条款 名称\n | 内容 、要 求\n |
1\n | 1.1\n | 项目 名称 及项 目\n编号\n | 项 目 名 称 : 龙 胜 各 族 自 治 县 2022 年 中 央 和 自 治 区 提 前 批 财 政 衔 接 推 进 乡\n村振 兴补 助资 金农 村供 水保 障工 程给 水管 采购\n项目 编号 : GLZC2022-C1-280024-HSHJ\n |
2\n | 3\n | 供应 商资 格\n | 1.满足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 第二 十二 条规 定;\n2.被列 入失 信被 执行 人、重大 税收 违法 案件 当事 人名 单、政府 采购 严重 违\n法失 信行 为记 录名 单及 其他 不符 合《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二 十\n二条 规定 条件 的供 应商 ,将被 拒绝 其参 与本 次政 府采 购活 动。供应 商可 在\n“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n( www.ccgp.gov.cn)查 询相 关供 应商 主体 信用 记录 ;\n3.落实 政府 采购 政策 需满 足的 资格 要求 :无 。\n4.本项 目的 特定 资格 要求 :无 。\n |
3\n | 4\n | 磋商 费用\n | 不论 磋商 结果 如何 ,供 应商 均应 自行 承担 所有 与磋 商有 关的 全部 费用 。\n |
4\n | 13\n | 磋商 报价 及采 购\n预算 金额\n | 13.1\n磋商 报价 应按 磋商 文件 中相 关附 表格 式填 写。\n采 购 预 算 金 额 人 民 币 :8918 33.00 元 , 报 价 超 过 采 购 预 算 金 额 的 , 响 应 文\n件 按 无 效处 理 。\n13.2 供应 商必 须就“采购 需求 ”中所 有内 容作 完整 唯一 报价 ,否则 ,其响\n应文 件无 效 ;响应 文件 只允 许有 一个 报价 ,有选 择的 或有 条件 的报 价将 不\n予接 受。\n13.4 供应 商应 在规 定时 间内 在政 采云 系统 上提交 最后 报价 ,超出 磋商 小组\n设定 的最 后报 价时 限或 其 最后 报价 超出 采购 预算 导致 已通 过评 审的 响应\n文件 无效 的, 按供 应商 在提 交响 应文 件截 止时 间后 撤回 响应 文件 处理 。\n |
5\n | 14.1\n | 响应 文件 有效 期\n | 响应 文件 递交 截止 时间 之日 起 90 天, 有效 期不 足的 响应 文件 将被 拒绝 。\n |
6\n | 15\n | 保证 金\n | 本项 目无 需缴 纳磋 商保 证金\n |
7\n | 16\n | 竞争 性磋商 响应\n文件 的 制作\n | 16.1\n供 应 商 下 载 或 获 取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后 , 登 录 “ 政 采 云 电 子 投 标 客 户\n端 ”,按照 本磋 商文 件规 定的 响应 文件 格式 、顺序 以及“政采 云 ”平台 的\n要求 ,通 过 “政采 云电 子投 标客 户端 ” 编制 电子 响应 文件\n16.2 电子 磋商 响应 文件 中须 加盖 供应 商公 章部 分均 采用\nCA\n签章 ,并根 据\n“ 政府 采购 项目 电子 交易 管理 操作 指南 -供应 商 ”\n及本 磋商 文件 规定 的格\n式 和 顺 序 编 制 电 子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并 进 行 关 联 定 位 , 以 便 磋 商 小 组 在 评 审\n时, 点击 评分 项可 直接 定位 到该 评分 项内 容。 如对 磋商 文件 的某 项要 求 ,\n供应 商的 电子 磋商 响应 文件 未能 关联 定位 提供 相应 的内 容与 其对 应 ,则 磋\n |
商 小组 在评 审时 如做 出对 供应 商不 利的 评审 由供 应商 自行 承担 。电子 磋商\n响 应 文 件 如 内 容 不 完 整 、 编 排 混 乱 导 致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被 误 读 、\n漏 读 , 或\n者在 按采 购文 件规 定的 部位 查找 不到 相关 内容 的, 由供 应商 自行 承担 。\n16.3 供 应 商 法 人 (负 责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持有 政 采 云 个 人 CA 签 章 的 , 应 在\n响应 文件 中涉 及到 签字 的位 置使 用个 人 CA 签章 ,没 有办 理政 采云 个人 CA\n签 章 的 可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涉 及 到 签 字 的 位 置 手 写 签 字 后 扫 描 或 者 拍 照 做 成\nPDF\n的格 式上 传即 可。\n16.4\n磋商 响应 文件 不得 涂改 ,若有 修改 错漏 处 ,须法 定代 表人( 负责 人)\n或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 或 个 人 CA 签 章 ) 。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因 字 迹 潦 草 或 表 达\n不清 所引 起的 后果 由供 应商 负责 。\n16.5 磋商 前准 备\n16.5.1 本项 目实 行在 线磋 商 ,采用 电子 磋商 响应 文件 。若供 应商 参与 磋商 ,\n自行 承担 磋商 一切 费用 。\n16.5.2 各供 应商 应在 截标 前应 确保 成为 政采 云平 台正 式注 册入 库供 应商 ,\n并完 成\nCA\n数字 证书 申领 。因未 注册 入库 、未办 理\nCA\n数字 证书 等原 因造\n成无 法磋 商或 磋商 失败 等后 果由 供应 商自 行承 担。\n16.5.3 供应 商将 政采 云电 子交 易客 户端 下载 、安装 完成 后,可通 过账 号密\n码或\nCA\n登录 客户 端进 行响 应文 件制 作。 客户 端请 至网 站下 载专 区查 看 ,\n如有 问题 可拨 打政 采云 客户 服务 热线\n400-881-7190\n进行 咨询 。\n | |||
8\n | 18.1\n | 响应 文件 递交 截\n止时 间\n | 于 2 022 年 6 月 2 1 日 9:3 0(北京 时间 )之前 将电 子磋 商响 应文 件上 传到 政\n采云 平台 。应按 照本 项目 磋商 文件 和政 采云 平台 的要 求编 制、加密 传输 磋\n商响 应文 件 。供应 商在 使用 系统 进行 响应 的过 程中 遇到 涉及 平台 使用 的任\n何问 题 ,可致 电政 采云 平台 技术 支持 热线 咨询 ,联系 方式 :400-881-7190。\n |
9\n | 18.2\n | 磋商 响应 文件 解\n密时 间\n | 磋商 响应 文件 解密 时间 : 截标 时间 结束 起 30 分钟 内 (2 022 年 6 月 21 日\n9: 30 至 1 0: 00\n)(北 京时 间) 磋商 供应 商可 以登 录政 采云 平台 ,用 “项目\n采购 -开标 评标 ”功能 进行 解密 磋商 响应 文件 。若 磋商 供应 商 在规 定时 间\n内无 法解 密或 解密 失败 ,可以 以电 子备 份磋商 响应 文件 作为 依据【在 接 到\n无 法 解 密或 解 密 失 败 的通 知 后 ,磋 商 供 应商 可 根 据 自身 实 际 情 况 按通 知 时\n要 求 的 时间 到 桂 林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心 1 3 号 开 标 室 现 场 提交 或 以 电 子 邮\n件 的 形 式(以 通 知 时所 告 知 的 电 子邮 箱 地 址 为 准 )提 交 电 子备 份 磋 商 响 应\n文 件 】,若磋 商供 应商 在规 定时 间内 无法 解密 或解 密失 败且 未提 供电 子备\n份磋 商响 应文 件的 (包含 提供 的电 子备 份文 件无 效或 无法 解密 的情 况),视\n为无 效响 应。\n |
10\n | 19.1\n | 磋商 小组 组成\n | 磋商 及评 审工 作由 采购 代理 机构 负责 组织 ,具体 磋商 、评审 工作 由依 法组\n建的 磋商 小组 负责 ,磋商 小组 由采 购人 代表 和有 关方 面的 专家 组成 。磋商\n小组 的构 成 :3\n人,其中 采购 人代 表\n1\n人,专家\n2\n人。(无采 购人 代表\n |
时, 采购 人代 表也 可以 随机 抽取 ) 。\n | |||
11\n | 19.2\n | 磋商 时间 、地点 、\n人员\n | 19.2.1 磋商 时间 :响 应文 件递 交截 止时 间后 。\n19.2.2 磋商 地点 :本项 目需 要磋 商供 应商 代表 在截 标当 天截 标后 ,按磋 商\n小组 要求 及时 登陆 政采 云平 台等 候在 线磋 商 。因供 应商 未保 持实 时在 线 ,\n导致 磋商 小组 无法 及时 与其 取得 联系 ,从而 造成 供应 商未 按规 定参 与磋 商\n或报 价的 ,其 不利 后果 由供 应商 自行 承担 。\n19.2.3 磋商 参加 人员 :供应 商法 定代 表人 、负责 人 、自然 人或 相应 的委 托\n代理 人参 加磋 商 。请供 应商 实时 登陆 “ 政采 云” 平台 等候 在线 磋商 。\n19.2.4 响应 文件 递交 截止 时间 后 ,由磋 商小 组在 评标 室内 线上 开启 响应 文\n件。\n |
12\n | 20.2\n | 评审 办法\n | 具体 详见 第四 章评 审办 法。\n |
13\n | 26\n | 信用 查询\n | 根据《 关于 做好 政府 采购 有关 信用 主体 标识 码登 记及 在政 府采 购活 动中 查\n询使 用信 用记 录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桂财 采〔2016〕37),由采 购代 理机\n构对 第一 成交 候选 人进 行信 用查 询:\n⑴ 查询 渠道 :“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 采\n购网 (www.ccgp.gov.cn)等;\n⑵ 查询 时间 :成 交通 知书 发出 前;\n⑶ 信用 信息 查询 记录 和证 据留 存方 式: 在查 询网 站中 直接 打印 查询 记录 ,\n打印 材料 作为 采购 活动 资料 保存 ;\n⑷ 信用 信息 使用 规则 :对在“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 渠 道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n违法 案件 当事 人名 单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及其 他不 符合\n《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 》第二 十二 条规 定条 件的 供应 商 ,取消 其成\n交候 选人 资格 。采购 人依 法按 照评 审报 告中 磋商 小组 推荐 成交 候选 人排 序\n表确 定排 名第 二的 成交 候选 人为 成交 供应 商或 者重 新组 织采 购。\n两个 以上 的自 然人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组成 一个 联合 体,以一 个供 应商 的\n身份 共同 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的 ,对所 有联 合体 成员 进行 信用 记录 查询 ,联\n合体 成员 存在 不良 信用 记录 的, 视同 联合 体存 在不 良信 用记 录。\n |
14\n | 27\n | 成交 结果 公告\n及成 交通 知书\n | 27.1 采购 代理 机构 于磋 商结 束后 两个 工作 日内 将评 审报 告送 交采 购人 ,采\n购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评 审 报 告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评 审 报 告 推 荐 的 成 交 候 选 人 中\n按顺 序确 定成 交供 应商 ,采购 代理 机构 在成 交供 应商 确定 之日 起两 个工 作\n日内 发出 成交 通知 书, 并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成 交信 息。\n27.2 在 发 布 成 交 公 告 的 同 时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发 出 成 交 通 知\n书 。成交 供应 商自 接到 通知 之日 起七 个工 作日 内 ,办理 成交 通知 书领 取手\n续。\n |
15\n | 28\n | 履约 保证 金\n | 本项 目免 收履 约保 证金 。\n |
16\n | 29.1\n | 签订 合同 时间\n | 成交 通知 书 发出 之日 起二十 五日 内签 订合 同 。成交 供应 商领 取成 交通 知书\n后, 应按 规定 与采 购人 签订 合同 。\n |
17\n | 29.3\n | 合同 备案 存档\n | 政府 采购 合同 双方 自签 订之 日 起 2 个工 作日 内将 合同 原件 一份 交采 购代 理\n机构 ,采购 代理 机构 将政 府采 购合 同在 省级 以上 人民 政府 财政 部门 指定 媒\n体上 公告 。采购 人于 合同 签订 之日 起七 个工 作日 内将 一份 合同 原件 送本级\n财政 部门 备案 。\n |
18\n | 30\n | 采购 代理 服务 费\n | 成交 供应 商领 取成 交通 知书 前 ,向 恒晟 水环 境治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一次 性付\n清采 购代 理服 务费 。本项 目招 标代 理服 务收 费标 准参 照计 价格 [2002]1980\n号《招标 代理 服务 收费 管理 暂行 办法 》货物 类收费 标准 向成 交供 应商 收取 。\n |
19\n | 31\n | 解释 权\n | 本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是根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中华 人民 共和\n国政 府采 购法 实施 条例 》《 政府 采购 竞争 性磋 商采 购方 式管 理暂 行办 法 》\n和政 府采 购管 理有 关规 定编 制 ,本竞 争性 磋商 文件 的解 释权 属于 采购 代理\n机构 。\n |
20\n | 32\n | 监督 管理 机构\n | 龙胜 各族 自治 县政 府采 购管 理办 公 室\n联系 方式 :0773-7511322\n |
序 号\n | 货 物 名 称\n | 生 产 厂 家\n | 品 牌\n | 规 格 型 号\n | 数 量 ①\n | 单\n位\n | 单 价\n( 元 )\n②\n | 单 项 合 价\n( 元 )\n③ = ① × ②\n |
1\n | ||||||||
2\n | ||||||||
3\n | ||||||||
4\n | ||||||||
5\n | ||||||||
…\n |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总 报 价 : ( 大 写 ) 人 民 币\n元\n( ¥\n元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日 起 90 天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交 货 期 :\n交 货 地 点 :\n |
序 号\n | 货 物 名 称\n | 采 购 需 求 ( 技 术 参 数 、 性 能 、\n配 置 等 要 求 )\n | 响 应 文 件 的 响 应 情 况 ( 技 术\n参 数 、 性 能 、 配 置 )\n | 偏 离 情 况 说 明\n |
1\n | ||||
2\n | ||||
…\n | ||||
N\n | ||||
9\n |
序 号\n | 采 购 需 求 的 商 务 条 款\n | 商 务 条 款 内 容\n | 响 应 情 况\n | 偏 离 情 况 说 明\n | 备 注\n |
1\n | |||||
2\n | |||||
…\n | |||||
N\n | |||||
9\n |
姓\n名\n | 职 务\n | 专 业 技 术 资 格\n | 证 书 编 号\n | 参 加 本 单 位 工 作 时 间\n | 劳 动 合 同 编 号\n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