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雪茄烟晾房辅助设施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DZFH20231859)
本项目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雪茄烟晾房辅助设施配置项目,招标人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受项目受益主体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雪茄烟晾房辅助设施配置项目。 2.项目编号:YDZFH20231859。 3.采购内容:2023年雪茄烟晾房辅助设施配置内容包括:晾房热源供应设施/设备、热传导设施/设备、除湿设施/设备,控制系统(含必要的监测设施/设备)、增湿设备、自控系统(晾房内全部设备达到自动控制,并含现有电动窗及风机控制)、配套设施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及电器元件配置,同时要求对晾房现有设备进行自动化联控。为确保雪茄烟晾房辅助设施在高温低湿、高温高湿、低温高湿、低温低湿等4种气候类型的条件下,温度、湿度、通风等能满足雪茄晾制的工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内容”。 4.交货(完)工期:2023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 5.交货地点: (1)一标段: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二标段:云南省瑞丽市姐相镇、云南省腾冲市荷花镇、云南省盈江县弄璋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3)三标段:云南省瑞丽市弄岛镇、云南省芒市遮放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设备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质保期内,相关设备免费保修期不得低于2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注:同一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仅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总预算(含税):1570.7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11.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1现场获取: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叉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或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33号永昌水业公司4楼)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须提供);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1.2网上获取:请于2023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63310852。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现场获取可以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也可以现场缴纳现金。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4.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9日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叉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2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叉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2会议室。 七、相关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代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公证服务费按《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云价收费〔2018〕2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中国烟草云南省公司网站》《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875-221007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叉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分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33号永昌水业公司5楼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871-63337641(昆明)、0875-2130776(保山) 传 真:0875-2130776 十、监督电话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法规科:0875-2210845、纪检监察科:0875-2236002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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