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TM设备(第一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9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300510597
预算金额993.3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磊025-833209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3年度ATM设备(第一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CC2300510597)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采购如下设备:
2、投标人须对上述设备进行江苏银行全辖区内进行供货,提供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配套售后服务。
3、最高限价: 993.3万元(含增值税),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1名。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报须体现经审计)。
4、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相关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提供
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基本资质要求
1、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存取款一体机须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省级或以上银行的销售业绩(系统重要性银行指: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下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产品信息、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上无法体现产品信息,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产品订单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存取款一体机须具有有效的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银行业监管部门国产化要求和其他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16楼1613室。
3、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会议室。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允许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13室,收件人:杨磊;手机:13952002026。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杨磊、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20905,13952002026
传真:025-83320905
电子邮件:yangl@jitc.cn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采购如下设备: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 |
1 | 存取款一体机 | 166 |
2 | 存折存取款一体机 | 5 |
合计 | 171 | |
备注 | 按需供货,据实结算 |
2、投标人须对上述设备进行江苏银行全辖区内进行供货,提供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配套售后服务。
3、最高限价: 993.3万元(含增值税),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1名。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报须体现经审计)。
4、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相关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提供
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基本资质要求
1、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存取款一体机须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省级或以上银行的销售业绩(系统重要性银行指: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下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产品信息、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上无法体现产品信息,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产品订单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存取款一体机须具有有效的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银行业监管部门国产化要求和其他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16楼1613室。
3、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会议室。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允许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13室,收件人:杨磊;手机:13952002026。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杨磊、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20905,13952002026
传真:025-83320905
电子邮件:yangl@ji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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