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Z2023--108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海南省智慧高速样板工程建设(儋白山海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05-29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更正采购文件,详见下文。 | ||
更正日期 | 2023-06-02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83501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电话 | 0898-68500660 |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2023-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智慧高速样板工程建设(儋白山海高速公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由于B包有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现对招标文件451页技术商务评分项做出修改。
原内容:“产品演示部分(10分)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 “带▲重要技术参数”进行功能演示:
1. 采取现场或互联网远程方式登录系统进行产品实际操作演示,每演示一条得1分,最高10分;
2. 采取录屏方式登录系统进行产品实际操作演示,每演示一条得0.5分,最高5分;
3.采取产品原型图方式呈现功能演示,每演示一条得0.25分,最高2.5分;
4.未进行投标演示,不得分。”
修改为
产品演示部分(10分)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 “海南省智慧高速管控系统”10项业务功能进行功能演示:
1.采取现场或互联网远程方式登录系统进行产品实际操作演示,每演示一条得1分,最高10分;
2.采取录屏方式登录系统进行产品实际操作演示,每演示一条得0.5分,最高5分;
3.采取产品原型图方式呈现功能演示,每演示一条得0.25分,最高2.5分;
4.未进行投标演示,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海南省智慧高速样板工程建设(儋白山海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