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影响安宁渡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HGEQ003-KS003-[2024]0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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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影响安宁渡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付胜才 | 联系电话 | 1815208821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5-10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11 14:3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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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影响安宁渡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001 | HGEQ003-KS003-[2024]03 | 勘察 | 810000.0(元) |
公告内容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影响安宁渡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以下简称“黄干二期工程”)是《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中黄河干流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江河治理工程中的重大水利项目之一。根据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相关规定,该工程项目前期需对其建设范围内涉及影响的安宁渡水文站进行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项目招标人为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影响安宁渡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干二期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沿黄的甘南州、临夏州、兰州市、白银市四个市州92.59公里岸线,是从根本上解决黄河甘肃段部分岸线防洪标准不达标,河道岸坡、草场坍塌,支沟不封闭、干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的大型防洪工程。工程建成后,将有利于加快补齐防洪工程短板,完善甘肃段黄河干流防洪体系,提升防洪减灾综合能力,对于保障甘肃黄河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黄河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白银市防洪治理的建设任务涉及靖远县、平川区、景泰县3个县区,累计治理岸线长度28.559km,其中新建堤防2段,长度5.371km;新建护岸23段,长度23.188km;新建下堤踏步56处;新建安全防护网19.76km。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水文站上下游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影响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并进行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修编、协助评审、协助报批、协助取得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办理。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及报批要求。
报告编制依据:《水文监测环境和实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3号)、《黄河水文管理办法》(黄水政〔2009〕22号)等。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并协助业主取得审查意见,直至完成后续服务为止。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水文监测环境和实施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要求,并达到该项目相关批复要求,满足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及核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或1项类似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项类似工程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或1项类似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具体为在中国裁判文书上查询情况截客(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图)。
(5)社保及完税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近三个月完税凭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企业信用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期内》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btwaf=1866613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处罚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zgcpwsw)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zgcpwsw)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8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4、竞价时间及地点
4.1竞价时间(公告、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5月10日14时30分至2024年5月11日14时30分。
4.2竞价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3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被邀请投标人须在提交报价前将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至网络。
4.4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4.5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错填或漏填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4.6所有投标单位在项目竞价结束后5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PDF电子版及装订成册的纸质版。PDF投标文件需加盖电子章,储存在U盘或光盘中;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4.7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5、结果公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ygjy.ggzyjy.gansu.gov.cn:3010)
6、其他要求
6.1.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6.3.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6.4.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5.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提交报价;
6.6.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7.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
6.8.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支票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担保权限的支行及以上级别。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李定国、付胜才
电话:0931-5160616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安宁渡水文站招标公告附件.pdf
- 附件2:安宁渡水文站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