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两江分公司水泥粗砂等物资框架采购项目
金额
6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jdx‐gzzxbx2024018
预算金额6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两江分公司水泥粗砂等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两江分公司水泥粗砂等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JDX‐GZZXBX202401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分公司,比选代理 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 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工作内容:对2024年两江分公司水泥粗砂等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产品名称交货地点
1人手井材料‐水泥上覆盖重庆
2建筑材料‐混凝土、水泥、粗砂、砖
3线路铁件‐钢筋
4杆路‐水泥杆
(1)项目金额:本项目为不带量框架采购,预估框架总金额67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备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 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2)协议期限:双方同意由卖方和作为买方的货物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 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货物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日期: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货物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5)不含税清单基准价为: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不含税基准单价
1机制砂/140.00元/吨
2水泥32.5475.00元/吨
3机制砖/0.515元/块
4碎石/140.00元/吨
5水泥电杆9米1000.00元/根
6水泥上覆­小号直通/1700.00元/个
7商品混凝土C30450.00元/立方米
8钢筋/4.00元/千克
(6)本项目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和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系数,最高参选折扣系数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折扣系数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 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 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水泥粗砂等物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 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5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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