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限额以下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0-83851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公布时间:2023-05-16
招标内容
为落实上级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要求,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违任务,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道办事处决定对限额以下拆除工程建立施工企业库。现公开征集入库单位,具体如下:
  一、建库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限额以下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库
  二、建库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
  建库服务单位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适用范围
  本企业库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各科室、事业单位及各居委使用财政资金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适用限额标准:适用范围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拆除工程建设项目。
  本次建库有效期:暂定2年,待使用期满后,视情况采取延续使用、扩库或重新建库等方式开展企业库管理工作。
  如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有所调整,建库单位按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建库类别设置
  本次建库专业类别划分,共设1个类别:
序号
类别
企业库名称
(1)
施工类
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库

  五、入库企业资格合格条件
  (一)申请入库的企业应具有以下共同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提交《入库申请人声明》。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入库的企业还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三)不接受联合体入库登记。
  六、公告发布时间、入库登记及获取公告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5日。
  (二)入库登记及获取公告文件时间:现场报名和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同时,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三)入库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申请人须在入库登记时间内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3楼)进行入库登记。
  (四)入库登记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及建库服务单位通知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获取公告文件需按要求提供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公告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如有办理入库登记的申请人不满足公告要求,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入库登记时间。当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申请人仍不满足公告要求,将以此确认该企业库本次建库失败。
  七、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二)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3楼)。
  (三)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5中的格式4);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时提供)(详见附件5中的格式5)。
  (四)申请人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需向建库服务单位缴纳500元的文件资料费,由建库服务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据。
  (五)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及建库服务单位通知等相关信息。
  八、入库申请文件的编制
  (一)入库申请人提交书面入库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入库申请人名称及企业库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入库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三)入库申请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密封在一个封包中。
  1.纸质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内容应包含所有入库申请纸质文件的内容,按入库申请纸质文件正本的word格式、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各储存一份电子文件,扫描件为彩色,不设密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入库申请人应承担其入库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建库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五)入库申请人提供的入库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所有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所递交的所有证明材料,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经确认证实后,建库单位将取消其入库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入库单位需在建库单位要求时间内提供入库申请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核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建库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
  九、资格审查及正式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本次建库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和择优评分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建库单位依法组建。
  (二)入库家数: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等于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6名时,择优选取前6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排名第7至9名的入库申请人作为备选入库企业,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或自愿退库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6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三)正式入库单位按建库类别缴纳建库服务费1000元/家,由建库服务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据。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入库单位名单信息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闻动态——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by.
gov.cn)及建库服务单位网站(http://www.gzyxjl.com)发布。
  十一、监督管理和暂停、清退制度
  (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自行对企业库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企业库管理办法对入库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实施评价考核。
  (二)入库企业应依法参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限额以下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库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接受建库单位和项目建设业主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根据对入库企业的考评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三)入库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暂停其三个月内参加所有类别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比选的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1.履约诚信方面:确定为承包人后,无故放弃承包资格,或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项目组人员配备方面:项目负责人未到岗或长期缺勤,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人员配备不足或配备的工作人员能力不满足项目要求,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仍未能在建设单位限定时间内改正的;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
  3.项目进度方面:合同签订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开展工作,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因工作安排不合理,或资源配备不到位、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等承包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天数超过合同约定总工期的30%,或延误天数达45天或以上的;或因承包单位原因,未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工作质量方面: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或工作存在明显失误,拒不改正,或反复出现相同失误的;因承包单位原因,不按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返工达3次或以上的。
  5.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未严格执行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6个100%”工作要求被投诉两次或以上且拒不整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专款专用的;未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相关标准,受相关主管部门批评,或被建设单位书面警告且拒不改正的。
  6.工人工资支付方面:未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对项目实施造成较大影响的。
  7.其他:未按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经建设单位3次或以上警告但仍不改正的。
  (四)入库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清退出所有类别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上报相关部门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1.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2.将承揽的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
  3.在项目交易过程中或承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挂靠现象的。
  4.未兑现入库申请承诺的。
  5.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6.因承包单位责任,导致承接的项目发生一般事故或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事故分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7.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8.一年内被暂停随机抽取、比选资格累计达2次的。
  9.其他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禁止的情形。
  十二、联系方式
  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新街21号3楼棠景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6620261
  建库服务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岑工
  联系电话:020-83851835
附件.docx
  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棠景街道办事处
  建库服务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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