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桩基检测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2-330481-04-01-983067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桩基检测由项目代码2202-330481-04-01-983067号文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城南新区马桥街道。
2.2招标范围为:本次检测是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桩基检测,包括设计前试验桩检测抗压、抗拔桩共20根,工程静载试验桩检测抗压、抗拔桩20根,合计静拔荷载值160560kN;桩长检测(磁井法检测)6根,小应变464根。
2.3概算投资:约70万元。工期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进场,进场后满足建设单位进度要求。
2.4施工质量目标:合格,争创钱江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包含钢筋笼长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人民广场C座5号楼7楼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573-87656852 电 话:0573-87297016
2023年6月30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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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桩基检测由项目代码2202-330481-04-01-983067号文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城南新区马桥街道。
2.2招标范围为:本次检测是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桩基检测,包括设计前试验桩检测抗压、抗拔桩共20根,工程静载试验桩检测抗压、抗拔桩20根,合计静拔荷载值160560kN;桩长检测(磁井法检测)6根,小应变464根。
2.3概算投资:约70万元。工期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进场,进场后满足建设单位进度要求。
2.4施工质量目标:合格,争创钱江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包含钢筋笼长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人民广场C座5号楼7楼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573-87656852 电 话:0573-87297016
2023年6月30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包含钢筋笼长度)(提供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提供复印件) |
4 | 企业类似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桩基检测类似业绩至少1个(要求单个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复印件。 |
5 | 进浙登记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登记。(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
6 | 信用中国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8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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