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集中审核人员项目——费控&银企直联系统集中审核服务
2. 项目编号:FUTC-2019-W012,包1
3. 采购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采购内容:拟采购集中审核人员,完成采购人费控&银企直联系统中总部本级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的查验、整理等工作;对总部本级及分公司财务支出事项在费控&银企直联系统进行单据、预分录审核并推送总账。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
5.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6.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华财会计股份有限公司。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持续运行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在北京市内必须具有稳定的服务网点(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IEC 27001;具备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个年度(2017年、2018年)供应商财务报告(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告原件复印件),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6)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如三证或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如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资料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止,须具备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业绩数量应不少于3个(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谈判,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9) 供应商必须从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8.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
9. 意见反馈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过期将不予受理。
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大厦12层,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江经理、谭经理,电 话: 15201667513、13260454118
电子邮件:15201667513@139.com,tanyj@cfcpn.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