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霍童支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华严广场(支提山庄、停车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xd-cs-2024005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85036183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3-2618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德霍童支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华严广场(支提山庄、停车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人宁德市宁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研究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德霍童支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华严广场(支提山庄、停车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霍童支提山风景名胜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XD-CS-202400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交付时间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宁德霍童支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华严广场(支提山庄、停车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350000

350000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 08 20 日至2024 08 26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2024 08 20 日至2024 08 26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1:30时,15:00~17:30时。
7.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2799210579@qq.com,且报名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7.4.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箱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8.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 08 3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 08 3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宁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21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方法: 13850361835
代理机构:福建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6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0593-2618366、15259306866
邮箱:2799210579@qq.com

采购公告附件:
  • 报名登记表.docx (md5:6cc6a6805881fb19982bf9050bbb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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