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体化机房设备1批
金额
30.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商品清单
收货信息
商务要求
在线竞价单编号 | 32024052191472281 | 采购目录 | 其他网络设备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5-21 16:20:1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5-24 16:20:12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黄廷 |
联系方式 | 17379561628 | 传真号码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
控制总价(元) | 306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项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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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机房设备 | 主要参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 | 华为/huawei ,商宇 | 1批 | 306000.00 |
附件 | 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一体化机房采购参数及要求.docx |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江西省 宜春市 丰城市 孙渡街道 龙光中大道225号 | ||||
备注 |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 1、(一)本项目在线竞价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政采云税务采购网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竞价响应供应商须认真审核在线竞价采购文件所有要求,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 (三)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设备参数逐一响应,通过附件形式上传,禁止照搬照抄,本项目竞价产品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清单表格列明的技术参数,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并提供相对应产品说明书或手册;资料不全、虚假应标、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税务采购网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并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罚(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有“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成交的”等六项行为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并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供应商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生产厂家正规渠道的原装正品。 预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两日内提供与投标同型号设备依照设备招标参数进行逐一验证,若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如预成交供应商不提供,预成交供应商承诺自愿放弃本次竞价,采购单位根据情况追究竞价响应供应商相关责任。(五)供应商所投报价包含设备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各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需求及要求。(六)中标后提供三年的保修及服务承诺函,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 (七)预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以下规定程序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按税务采购网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置: 1、投标产品不满足技术参数等项目需求。2、无法按时供货、安装、调试。 3、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本项目设备必须与采购人现有机房系统整合,施工不能影响现有网络正常运行等因素,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前需实地查勘项目现场,但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保证我局办公秩序及现场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参与现场勘察人员须持有本公司授权书,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现场勘查确认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不全者,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参加勘察现场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并服从采购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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