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宝市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bgz[2023]016-gc0022023-01-14
预算金额650万元
招标公司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6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BGZ[2023]016-GC002
2023-01-14
2、工程规模及监理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灵宝市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项目共包括6个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1:Ⅰ-1-1灵宝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是对灵宝市朱阳镇、五亩乡等乡镇历史遗留矿山,采取边坡整形工程、平台整治工程、砌筑工程(挡墙、截排水沟)、客土工程及植树种草工程等措施,综合整治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恢复生态环境。
单位工程2:Ⅰ-3-1灵宝市黄土沟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是对灵宝市黄土沟壑区实施坡耕地改造、谷坊、排水渠、经果林、水保林等措施进行侵蚀沟治理。
单位工程3:Ⅰ-7-1灵宝市宏农涧河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对灵宝市宏农涧河朱阳段采取河道整治、低效林改造、土地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
单位工程4:Ⅰ-8-1灵宝市窄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对灵宝市五亩乡桂花村、西淹村等行政村进行实施土地整治、湿地修复、植被修复、河道生态治理等措施,改善水土流失和水生态环境现状。
单位工程5:Ⅰ-11-1灵宝市豫灵-函谷关段沿黄湿地生态涵养林防护工程,是对灵宝市境内沿黄河干线南侧经函谷关镇、豫灵镇等乡镇,实施沿黄湿地生态保育带生态防护林建设等措施,进行湿地水资源涵养林建设,降低入黄泥沙量。
单位工程6:Ⅰ-12-1河南黄河湿地(灵宝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灵宝段沙河、双桥河、十二里河、枣乡河、阳平河、宏农涧河6条入黄短支流进行入黄河口湿地修复,通过河道疏浚、生态护岸、湿地整形、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监理招标范围:上述全部工程的勘查、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绿色文明高效施工、工程进度及工程投资等方面控制。
3、招标控制价:65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已落实。
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行承诺);
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信用中国应处于网址过度期,查询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系统界面;(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downCa.html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
http://gzjy.smx.gov.cn/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94d11586-f364-4845-8656-6ec157d7b8c2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2月16日09时30分整。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壹拾叁万元。小写:1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6日09时30分;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 “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117000.00 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123500.00 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4.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下载招标文件、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十、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98-8853801
监督部门: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招标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函谷路56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38398682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工商联大厦B座1102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98-3198058 18639872617
邮 箱:henanhengzeshunzb@126.com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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