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某部驻榕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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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某部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3日 18:2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8309306,87525265 | ||
采购单位 | 福建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先生0591-870963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1-28309306,8752526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WFJBZ-F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某部驻榕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2022-JWFJBZ-F100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有关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P22-24“技术评审”的“九 场地配置”、“十、贮藏能力”中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涵义澄清如下:“若为投标人(包含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自有的,需提供基地土地归投标人(包含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所有的证明材料;若为投标人合作(或租赁)的,需提供基地土地使用权归合作方(或出租人)所有的证明材料”;若为合作租赁的,“租赁费用转账凭证”是指投标人(包含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与合作方(或出租人)的银行交易流水(或租赁费用发票)。
若上述证明材料的主体为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另需提供“天眼查”网站(http://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与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证明截图进行佐证。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3日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某部
地址: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
联系方式:熊先生0591-8709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28309306,87525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591-28309306,8752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