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44.34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粘先生0591-87542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亚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日 (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岚综实项目审批〔2023〕16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东南湾区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整治项目(一期)——东南湾区入海沟渠溪流及排污口点、线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君山镇、金井镇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2044.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26.51万元

2.4.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工程通过开展湾区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治理,对东南湾区23条入海沟渠进行排放口排查及断面测量,并有针对性实施源头生活污水截污治理、沟渠清淤。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补齐接户管、新建沿河截污措施、沟渠底泥清淤,其中接户管约6.6公里、截污管约2.2公里、清淤约2.9万m³。建设内容及投资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行政审批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统筹服务(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调整优化及评审,并对成本进行审核和监控,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等)、工程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含环境监理、水保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设(含概算)评估、节能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伐区调查设计书、红线图、测绘、各类专项评价(如保护区、涉海)、图纸审查、工程检测及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各专项验收检测(含节能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在中标后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核减招标范围内容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2.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本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及评价完成止,关键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初设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申报审批,20日历天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暂定 18 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关键节点: /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或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资质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注: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5.本项目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本工程监理、全过程统筹管理、造价咨询、勘察、测量、设计由咨询人自行实施与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咨询服务内容允许分包。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咨询人如需将其它咨询服务内容进行分包,应事先报委托人同意,且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配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及福建省相关文件规定。

3.6.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 业绩是指(下同):  / 

3.7.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非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②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41000分至2023102923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6.4.开户银行:在交易平台自行选定一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1116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 2206213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大街6号

电话:0591- 24230921

联系人: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msxmgl@163.com

电话:0591-87542977

联系人: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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