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2-w1108
预算金额798.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数字化报靶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Q02-W110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称
采购编码(物资编目码)
规格型号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交付(实施)时间
备注
 
1
自动报靶起倒靶机
B120202
(861188960)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00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
靶位显示设备
A010107(868226919)
 

200
 
 
3
智能总控设备
A010105(860214206)
 

20
 
 
4
手持控制终端
A010107
(868226919)
 

20
 
 
5
数据基站设备
A0102
(860287612)
 

20
 
 
6
智能总控打印设备
A01060102(860707822)
 

20
 
 
7
靶位热敏打印设备
A01060103
(865804145)
 

200
 
 
8
广播系统
A0912
(864566567)
 

20
 
 
9
安防系统
A0911
(864532204)
 

20
 
 
10
屏幕显示系统
A010604
(867620993)
 

20
 
 
11
气象信息采集系统
A4608
(862861722)
 

20
 
 
12
电缆盘
A0621
(864935129)
 

20
 
 
13
移动电源
A061505
(868189943)
 

20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798.648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保密部门在官网发布的延期公告。
(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应包含靶场设备或靶场建设相关内容。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     网上领取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一)项第7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8.申领招标文件保密承诺书(参考见模板);
9.投标供应商提供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保密部门在官网发布的延期公告)承诺书;
10.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应包含靶场设备或靶场建设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保密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不得在邮箱发送,本项目要求的保密资格证书由评审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时进行审核,申领阶段无需提供。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plap_d2@vip.163.com(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采购文件领取)、段助理(项目咨询)
电  话:020-83704762(采购文件领取)、020-83815871(项目咨询)
传  真:020-8370476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蔡助理      
办公电话:    020-83810856
十一、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至17:50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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