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电磁领域模拟仿真与对抗评估系统意向公开
金额
126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6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电磁领域模拟仿真与对抗评估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某电磁领域模拟仿真与对抗评估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电磁领域模拟仿真与对抗评估系统
二、项目控制价:12600万
三、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基于LVC一体化仿真系统达到专业领域对抗练习目的,属复杂信息系统类建设,含软件研发、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性强,该系统既可独立使用,也可与其他领域系统互联互通进行联合对抗。主要包含六大部分。
1.对抗练习系统:主要为某专业各类人员开展模拟、实物、组合对抗提供支撑,以及对抗过程中设备信息、人员操作信息采集等;
2.环境构设系统:为专业对抗构设逼真的数字仿真环境,采用无人车、无人机、射频模拟器构建辐射电磁环境等;
3.导调裁评系统:依托该系统可实现导调、控制、裁决和评估各项能力要求以及整体练习综合管理等;
4.LVC一体化仿真系统:主要提供一体化仿真环境,并采用分布互联集成技术,集成各实物设备、虚拟设备、构造模型实体,为不同专业练习提供模型资源、数据资源和运行资源等;
5.信息支撑系统:包括计算存储、音视频通信、时统服务、网络通信、安全保密系统等,为其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行基础环境。
6.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包括现有车辆改造、室内操作台、音视频设备、防静电接地设施、UPS供电设备、机房机柜、强弱电改造等;
7.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各方开会讨论通过后可顺延,交付地点为北京昌平、河北涿州。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体技术参数
符合第五条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带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送至我部,公示日期截止后统一资质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线下对接具体技术参数。
七、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当天后5个工作日截止。
八、供应商反馈
如有投标意向或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包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我单位对供应商提出建议不做回复;是否填写反馈表对后续采购活动无影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电话:010-66981982,(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受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某电磁领域模拟仿真与对抗评估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电磁领域模拟仿真与对抗评估系统
二、项目控制价:12600万
三、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基于LVC一体化仿真系统达到专业领域对抗练习目的,属复杂信息系统类建设,含软件研发、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性强,该系统既可独立使用,也可与其他领域系统互联互通进行联合对抗。主要包含六大部分。
1.对抗练习系统:主要为某专业各类人员开展模拟、实物、组合对抗提供支撑,以及对抗过程中设备信息、人员操作信息采集等;
2.环境构设系统:为专业对抗构设逼真的数字仿真环境,采用无人车、无人机、射频模拟器构建辐射电磁环境等;
3.导调裁评系统:依托该系统可实现导调、控制、裁决和评估各项能力要求以及整体练习综合管理等;
4.LVC一体化仿真系统:主要提供一体化仿真环境,并采用分布互联集成技术,集成各实物设备、虚拟设备、构造模型实体,为不同专业练习提供模型资源、数据资源和运行资源等;
5.信息支撑系统:包括计算存储、音视频通信、时统服务、网络通信、安全保密系统等,为其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行基础环境。
6.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包括现有车辆改造、室内操作台、音视频设备、防静电接地设施、UPS供电设备、机房机柜、强弱电改造等;
7.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各方开会讨论通过后可顺延,交付地点为北京昌平、河北涿州。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体技术参数
符合第五条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带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送至我部,公示日期截止后统一资质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线下对接具体技术参数。
七、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当天后5个工作日截止。
八、供应商反馈
如有投标意向或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包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我单位对供应商提出建议不做回复;是否填写反馈表对后续采购活动无影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电话:010-66981982,(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受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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