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rr-2023zbcg-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瑞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经理15385869844
中标公司合肥市泛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RR-2023ZBCG-006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泛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D1栋5楼
成交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永地、张惕生、黄远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5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500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霍山县政府机关食堂服务项目,2023.7.15;②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2022.12.27;③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022.5.10;④安徽省胸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2021.9.2;⑤亳州市人民医院南食堂委托经营管理,2021.11.30;⑥宁国市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022.6.20;⑦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2021.1.2;⑧金寨县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2021.6.30。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西路286号
联系方式:0553-630143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瑞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东门外大街266-268号二楼
联系方式:15385869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15385869844
一、项目编号:WHRR-2023ZBCG-006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泛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D1栋5楼
成交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职工早、中、晚餐、日常公务接待用餐、超市粮油及日常生活用品供应等。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采用 “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上年度合同期满后,若服务质量优等,双方均有意向,可续签下年度承包经营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永地、张惕生、黄远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5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500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霍山县政府机关食堂服务项目,2023.7.15;②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运营服务,2022.12.27;③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022.5.10;④安徽省胸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2021.9.2;⑤亳州市人民医院南食堂委托经营管理,2021.11.30;⑥宁国市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022.6.20;⑦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2021.1.2;⑧金寨县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2021.6.30。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西路286号
联系方式:0553-630143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瑞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东门外大街266-268号二楼
联系方式:15385869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1538586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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