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燃气管道更新项目四标段-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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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11043001201 | ||||||||||||||||||||||||||||||||||||||||||||||
招标内容: | |||||||||||||||||||||||||||||||||||||||||||||||
清河县燃气管道更新项目四标段-项目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燃气管道更新项目四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燃气管道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燃气管道更新项目四标段(2)项目地点:清河县坝营镇、王官庄镇。(3)建设内容:为清河县坝营镇、王官庄镇煤改气用户燃气表后和户内铝塑管及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管道敷设、自闭阀、电磁阀、报警器、管件、管道支架安装等。(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并参照河北省《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入户安检技术标准》(DB13(J)/T8440-2021)进行逐户验收检查。(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0 00:00至2025-01-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或直接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若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8166852 电子邮箱:qhfg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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