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迁改扩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0578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路243号1栋5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居岐社区德乐路9号二、四楼(北纬22°49'49.550"、东经113°43'16.620"),迁改扩建前主要从事加工生产硅胶制品。建设项目于2018年10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12047号(详见附件2);于2019年3月组织召开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取得《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3);并于2019年6月20日取得《关于东莞市虎门圣亿渫尊硅胶制品厂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9873号(详见附件4)。建设单位于2020年3月25日已申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完成登记备案(详见附件5),登记编号:92441900MA5299PW2A001X。迁改扩建前,项目总投资6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2000m2,年生产硅胶制品20万件。员工人数2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经过多年发展,现因原厂房租赁到期,为了满足发展需要,企业拟进行迁改扩建,其主要内容如下:(1)厂址由“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居岐社区德乐路9号二、四楼”(北纬22°49'49.550"、东经113°43'16.620")搬迁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路243号1栋501室”(北纬22°50'3.960",东经113°43'24.270")”,新址厂房占地面积1085m2,建筑面积1085m2;(2)由于调整了产品产能,为满足生产需求,项目对应增加生产设备数量、原辅材料用量等,详见表2-4、2-10;(3)项目取消“混炼、油压成型”工序,新增“注塑、注射成型、喷手感油”等工艺;由于增加了生产设备,项目对应调整产品工艺流程,详见图2-3、2-4。(4)项目取消“丝印网版制作工艺”,迁改扩建后项目网版为外购;(5)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保持不变,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为1085m?,建筑面积为1085m?,主要从事手机保护套和硅胶密封圈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手机保护套212.85万件、硅胶密封圈374.22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拟将注塑、注射成型、喷漆、喷手感油、烘烤、丝印、移印、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将有机废气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7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料、破碎、模具修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注塑、注射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往复喷涂机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石马河以外的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石马河以外的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清洗、甩干、研磨废水经收集池收集,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研磨工序;项目定期补水、清理污泥,不外排。;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09-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联系电话0769-82880062通讯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初步审查意见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项目概况描述不清;三、项目工程分析不充分;四、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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