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整体搬迁项目专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整体搬迁项目专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5-28 17:35:44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07821 预算金额:27625459.2700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兆华 项目负责人:邝洁媚
项目概况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整体搬迁项目专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07821
项目编号:442000-2021-07821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整体搬迁项目专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25,459.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整体搬迁项目专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625,459.2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整体搬迁项目专业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25,459.27 |
27,625,459.27 |
27,625,459.2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质保期届满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以来任一年度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或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1.采购代理编号:HSCG4110120201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4.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关于网上参与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数字证书办理选项如下:①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②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具体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5.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2)电子保函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所投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电子保函方式(申请电子保函)→选择拟投标包,点击‘电子保函申请’跳转到电子保函平台→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系统部分)》”。
(3)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所投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申请子账号→保证金缴纳(子账号申请)→选择包组名称(如有)→选择申请银行→点击‘申请’→形成《缴款通知书》”。投标人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内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人申请的收款账号只适用于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缴纳使用)。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④《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⑤《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⑦《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2318898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
联系方式:0760-881693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兆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760-88169368
发布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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