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选取项目-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选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1444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4
预算金额1444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工程特征:医院医疗用房整修改造,包含但不限于门诊及标准病房、检验病理科、实验室、手术室、静配中心、ICU、消毒供应科等特殊专业要求高科室整修。
2.2建设地点:上海市 。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医院 1、2、3号楼及附属配套设施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42662平方米,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约14441万元。
2.4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天地墙面装修、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门窗工程、物流系统等。
2.6上述事项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申请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申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申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无其他在建项目(或承诺中标后退出其他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
1.申请供应商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医疗建筑新建工程或医疗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
2.申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9年1月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医疗建筑新建工程或医疗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
3.4财务要求
1.申请供应商需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申请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且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2.申请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供应商与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均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4.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过3条。 以查询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中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若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相关公司须在资格预审评审开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最终参与公司);
2.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投资监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检测、造价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以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潜在投标人21 个(具体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同一公司的下属公司(一个集团公司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不得超过2家,超过2家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的标准选取2家(具体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4 年08月26日至 2024 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dongfanggandancg2@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4.报名材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④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申请人邮箱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申请人可在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2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9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75040
地址: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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