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其他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无代理机构受新疆四七四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雅静
项目联系电话:0991-59544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四七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葛雅静 0991-59544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 无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公告
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分6包。
1.2 项目预算:
1.3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1.4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754号新疆四七四医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且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6.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2.6.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件时间及方式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11:00:00起至2023年12月8日,11:00:00止(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
4.2获取方式:新疆四七四医院医学工程科二楼综合办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月12月11日,16:00(北京时间)或另行通知。
5.2递交说明: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754号医学工程科二楼综合办(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纸质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四七四医院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联系人:葛雅静
电 话:0991-5954445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48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雅静
项目联系电话:0991-59544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四七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葛雅静 0991-59544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 无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公告
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新疆四七四医院神经刺激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分6包。
1.2 项目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限价(万元/台) | 总计(万元) | 备注 |
1 | 神经刺激仪 | 1 | 3 | 3 | |
2 | 恒温箱 | 1 | 2 | 2 | |
3 | 气体监测仪(环氧乙烷) | 1 | 1 | 1 | |
4 | 电子比色仪 | 1 | 2.8 | 2.8 | |
5 | 根管长度测定仪 | 3 | 0.8 | 2.4 | |
6 | 牙髓活力测试仪 | 2 | 0.45 | 0.9 | |
局部麻醉仪 | 1 | 0.92 | 0.92 | | |
技工抛磨机 | 1 | 0.46 | 0.46 | |
1.3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1.4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754号新疆四七四医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且近三年(2020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6.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2.6.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件时间及方式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11:00:00起至2023年12月8日,11:00:00止(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
4.2获取方式:新疆四七四医院医学工程科二楼综合办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月12月11日,16:00(北京时间)或另行通知。
5.2递交说明: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754号医学工程科二楼综合办(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纸质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四七四医院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联系人:葛雅静
电 话:0991-5954445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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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48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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