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旬邑县环保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邑县环保局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邑县环保局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YZC—2019GK02
三、采购人名称: 旬邑县环保局
地址:旬邑县西大街
联系人:李伟
电话:029-3442335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旬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旬邑县财政局
联系人:段晓华
电话:029-34420688
传真:029-3442068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旬邑县环保局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旬邑县环保局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A标段:勾臂式垃圾转运车、可装卸垃圾收集箱 预算:126万B标段:电动三轮车、电动清扫车、人力三轮车等 预算:48.14万元
项目用途: 旬邑县环保局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采购预算: 1741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需求);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红章); 4.须提交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5.投标供应商近期完税证明(投标前三个月);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参加招标会议时须提供上述资质原件,并单独密封递交进行审查(含缴纳保证金凭证),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08 08:30:00至2019-04-1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旬邑县北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报名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9 14:0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长安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4-29 14:0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长安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4420688
2、开户名称:旬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旬邑县支行
4、账 号:96100401000382892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旬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