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近海镇2024年农村公路新建及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近海镇2024年农村公路新建及养护工程已由启东市城建交通工程总指挥部以启城交指[2024]第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以启交建许字[2024]0001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启东市近海镇2024年农村公路新建及养护工程,包含道路拓宽、白改黑、病害处治和桥梁拆除新建及交通设施等相关工作内容。
Ⅰ道路拓宽:
(1)东沿河路南起通海大道,北至尚清路,全长约为 2.27km,根据现状路面宽度分为南北两段。其中东沿河路南段长度约为 1.22km、东沿河路北段长度约为1.05km。
(2)小闸口中心路南起小闸口村南路,北至协向线,长度约为 2.3km。
Ⅱ白改黑:
(1)新阳村中心路南起通海大道,北至东沿河路,长度约为 0.65km。
Ⅲ病害处治:
(1)黄海村纬二路,西起东惠线,东至水泥砼路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8km。
(2)协兴港路东路,西起海防线,东至路线转角处,路线全长约0.5km。
IV桥梁拆除新建:
向阳中心桥(含道路接线):新建桥梁跨径为单跨8m,全长12.04m。桥梁总宽度7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φ1.0m钻孔灌注桩基础。
建安费约600万元。
2.2项目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及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道路拓宽、白改黑、病害处治和桥梁拆除新建及交通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130日历天。
计划开、交工时间:2024年7月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交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施工,后同。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或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中标后,中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劳资专员等人员,并将上述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4.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启东市近海镇公益街140号
联系人:田正茂
电 话:13584657163
招标代理: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501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18932203970
E-mail:514361830@qq.com
邮编:226200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9日09: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09:0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462 359 659,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4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5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红名单)及分数”以“施工类别”进行评审。
8.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