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港铁物流公司大连中铁外服锦州分公司2023年轨道衡大修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5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妍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石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港铁物流公司大连中铁外服锦州分公司2023年轨道衡大修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54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港铁物流公司大连中铁外服锦州分公司2023年轨道衡大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港铁物流,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JJG234-2012《动态轨道衡检定规程》、GB/T14249.2-93《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细则》(沈铁货[2022]7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大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轨道衡《检定合格证》。
4.维保条款: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使用异常,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新增维修或更换的配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5.售后服务及要求: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使用异常,供应商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技术响应,技术人员最迟于次日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大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大修停机前,由供应商办理停机报备手续。
(2)大修主要修程包括:拆除轨道衡设备及破损基础;基础病害整治;更新秤体;更换压力传感器;组装电子式ZGU-100-BWL轨道衡;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零配件更新。所有更新零配件必须与原设备匹配。
(3)供应商在获得成交通知书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施修方案及预案,由采购单位确认。供应商申办营业线施工计划。如有必要,由供应商协调办理轨道衡对应线路的工务、电务检修。采购方协助配合上述工作。
(4)供应商应在规定工期(28天)内完成现场施修,经自检测试,达到开通使用条件。由供应商申请大修检定,并无偿配合检定调试,至最终获得轨道衡检定合格证书。
(5)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于中标通知书下发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轨道衡大修合同,同时签订人身安全与作业安全协议,人身安全与作业安全协议作为轨道衡大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轨道衡大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详见《动态不断轨无梁式自动轨道衡(单台面带超偏载功能)技术规格书》。
沈阳局集团公司港铁物流公司大连中铁外服锦州分公司2023年轨道衡大修业务外包技术要求
1.大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大修停机前,由供应商办理停机报备手续。
2.大修主要修程包括:拆除轨道衡设备及破损基础;基础病害整治;更新秤体;更换压力传感器;组装电子式ZGU-100-BWL轨道衡;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零配件更新。所有更新零配件必须与原设备匹配。
3.供应商在获得成交通知书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施修方案及预案,由采购单位确认。供应商申办营业线施工计划。如有必要,由供应商协调办理轨道衡对应线路的工务、电务检修。采购方协助配合上述工作。
4.供应商应在规定工期(28天)内完成现场施修,经自检测试,达到开通使用条件。由供应商申请大修检定,并无偿配合检定调试,至最终获得轨道衡检定合格证书。
5.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于中标通知书下发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轨道衡大修合同,同时签订人身安全与作业安全协议,人身安全与作业安全协议作为轨道衡大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轨道衡大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详见《动态不断轨无梁式自动轨道衡(单台面带超偏载功能)技术规格书》。
动态不断轨无梁式自动轨道衡(单台面带超偏载功能)
技术规格书
1.轨道衡称量速度范围:5-35 km/h。
2.允许过衡速度(非检衡速度):按原轨道衡所在铁路线路要求执行,轨道衡设备无特殊限速要求。
3.称重范围:18t-120t(100t以上数据仅作为运输安全检测数据,不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
4.轨道衡的主要技术条件及要求:
JJG234-2012《动态轨道衡检定规程》
GB/T14249.2-93《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5.能自动检测运行中的车辆总重、载重,自动判别机车车辆通过及确定通过速度,能实现车种、车型、车号自动识别功能,能自动识别机车。
6.采用性能可靠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基本配置:CPU双核2.6G;内存2G;硬盘500G;显示器≥22英寸液晶。
7.系统能够对传感器、通道、采集卡等部件的状态参数进行自检并实时上传,能够自动累计传感器承受冲击次数,并对传感器剩余寿命预警。当一组传感器的某一只损坏时,系统应能自动解除另一只传感器的信号,并将故障状态及时通知轨道衡维修部门。
8.能进行数据储存、阶段统计和超载车辆报警及打印和实时上传数据。
9.测点到车站检测信息服务器有线传输通道带宽不低于2Mbit/s。
10.应能进行双向计量检测。
11.提供网络通信接口,以实现与局域网、车站监控系统和货运计量安全监控系统的连接。
12.具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13.适用电源条件:AC220V(-20%~+15%)、50Hz交流电
源。
14. 计量精度:
(1)静态计量:符合国家颁发的JJG781-2002《数字指示轨道衡检定规程》的规定;
静态检定允差:
e=20kg
称重M | 允差 |
0<M≤500e | ±0.5e =10kg |
500e<M≤2000e | ±1.0e =20kg |
2000e<M≤10000e | ±1.5 =30kg |
(2)动态计量计量精度:符合国家颁发的JJG234-2012《动态称重轨道衡检定规程》的规定;
准确度等级和分度值:
精确度等级 | 分度值e |
0.5 | 100kg |
1 | 200kg |
静态检定允差:
称重M | 允差 |
M=0 | ±0.5e |
0<M≤500e | ±1.0e |
500e<M≤2000e | ±2.0e |
动态检定允差:
称重M | 允差 | |
0.5 | 1 | |
M=0 | ±0.5e | |
0<M≤500e | ±2.0e | |
500e<M≤2000e | ±3.0e | ±4.0e |
15.适应环境温度、湿度条件:
| 室外设备 | 室内设备 |
环境温度 | -45℃~+60℃ | 16℃~+30℃(有人值守) 0℃~+40℃(无人值守) |
相对湿度 | ≤95% | ≤85% |
16.称重操作方式:全汉字系统显示,自动识别车号、支持人工补入车号。数据储存可根据用户要求按过衡时间存储备查,存储期可达三年以上。
17.兼容原嵌入式数据采集仪等相关配套电器设备;
18.具备超偏载检测功能。
19.轨道衡板式压力传感器(12只)
灵敏度:1.5±0.005 mV/V 绝缘阻值>5000欧;
自适用嵌入式采集系统;
材质:合金钢;
密封等级:IP67;
尺寸:500mm*150mm*46mm 孔距430mm±0.2、单孔单栓固定;
兼容ZGU-100-BWL(RW)型轨道衡成套设备,兼容原嵌入式数据采集仪等相关配套电器设备。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授权维修商〔授权维修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授权文件〕。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具有ZGU-100-BDG和ZGU-100-BWL两种型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8:00时起至2023年8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15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5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港铁物流
项目立项人:刘妍
立项人电话:13609832286 031-22212
技术咨询人:李芳
技术咨询人电话:15941697565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195972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8月11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大连中铁外服锦州分公司轨道衡大修 | ZGU-100-BWL | 台 | 1 | 575221.24 | 13 | 因大修检定产生的调试费由供应商承担,检定费由采购方承担。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时间:供应商28天施工期内完成现场施修,经自检测试达到开通使用条件后,交付采购方使用。由供应商申请大修检定,至最终获得检定合格证书。地点: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天铁路K5+345
交货条件及状态: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获得检定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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