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天津联通定制化BBU集中柜电池组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2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z-tjlt-23135
预算金额322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俊岭1863210379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2023年天津联通定制化BBU集中柜电池组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一次招标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天津联通定制化BBU集中柜电池组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BTZ-TJLT-2313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BBU集中柜电池组件,460台。
1.1.2项目预估规模:322万元(不含税)。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半年。
1.1.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比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7000元/台(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供货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1.5供货地点:天津市内。
1.6保修期:保修期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低于5年。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2.3投标人须参加天津联通针对本项目组织的样品测试,提供48V/100AH磷酸铁锂电池组系统样品1个和消防气溶胶样品1个,且测试结果为合格,具体测试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测试要求。
2.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5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5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hbtxzb03@vip.163.com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4.1.6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66538283,联系人手机:166311774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3时00分。
5.2.1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
5.2.4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联系人:肖经理
电话:1860110275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 系 人:胡俊岭、梁佳萌
电 话:18632103794、18631119962
电子邮件:zb18632103794@139.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天津联通定制化BBU集中柜电池组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BTZ-TJLT-2313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BBU集中柜电池组件,460台。
1.1.2项目预估规模:322万元(不含税)。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半年。
1.1.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比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7000元/台(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供货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1.5供货地点:天津市内。
1.6保修期:保修期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不低于5年。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2.3投标人须参加天津联通针对本项目组织的样品测试,提供48V/100AH磷酸铁锂电池组系统样品1个和消防气溶胶样品1个,且测试结果为合格,具体测试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测试要求。
2.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5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5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hbtxzb03@vip.163.com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4.1.6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66538283,联系人手机:166311774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3时00分。
5.2.1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
5.2.4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联系人:肖经理
电话:1860110275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 系 人:胡俊岭、梁佳萌
电 话:18632103794、18631119962
电子邮件:zb18632103794@139.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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