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2022年第一批分路计量器设备采购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2022年第一批分路计量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比选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2022年第一批分路计量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A-451300-20220712104103
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7月13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15日18时00分
本项目至比选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报名的潜在参选人数量不足3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采购,特此公示。
一、发布媒介: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二、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18日)。
三、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蒙经理(业主代表) 投诉电话:18978245123
黄经理(代理机构) 投诉电话:18978968032
接收邮箱:hcx6000@163.com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五、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897896803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