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001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70621319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3
公告正文
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yc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约5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
3.1投标人必须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安全员资格和要求: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2021年3月—2021年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须提供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 “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29 00:00到2021-09-29 18: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元路与解放南路交汇处西南侧综合楼上4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70621319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3 15:00:00
递交方式:现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13 15:00:00
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G15盐东收费站院内沿海支队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他
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江苏省沿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标识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交通标识规范
2.2 工程地点: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及所属大队
2.3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约55万元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安全员资格和要求: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2021年3月—2021年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须提供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 “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有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户(收款单位: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2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换,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 。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元路与解放南路交汇处西南侧综合楼上4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70621319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G15盐东收费站院内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元路与解放南路交汇处西南侧综合楼 405室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912500233 电 话: 1570621319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
地 址
: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沿海高速盐城东收费站内
联 系 人
:
吴先生
电 话
:
18912500233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中辰三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山西路67号A12B09室
联 系 人
:
刘健
电 话
:
13851340982
电 子 邮 件
:
3937036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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