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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剂委托配制(胶囊剂)招标结果公告
采购单位: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项目名称:医院制剂委托配制(胶囊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yyx【2022】02号
一、 项目内容:医院制剂委托加工及相关服务,3个医院制剂品种,均为胶囊剂,具体如下:参七脉心通胶囊(0.45g/粒,36粒/瓶)、降逆除胀胶囊(0.3g/粒,24粒/瓶),三龙风湿胶囊(0.45g/粒,18粒/瓶),均为药用口服固体塑料瓶包装。
二、 招标限价:50万元(以实际订单数量结算)。
三、 服务期限:1年
四、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 项目需求:
1、中标方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标准进行生产,负责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并按照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全过程控制和产品检验,出具成品检验报告书,并且在完成生产后,负责产品的留样及稳定性考察工作。
2、承包方式:医院提供生产所需的中药材原料,中标方提供委托生产所需的辅料和包装材料(包括内包材和外包材),以及辅料和包装材料(包括内包材和外包材)购入后的取样工作,并按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确定中标方提供的辅料和外包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3、中标方负责送货,并且每批次制剂成品均需提供送货单、发票以及制剂检验报告。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具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必须拥有胶囊剂的在产制剂批文;
4、GMP认证书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的配制范围应包括委托配制品种的剂型;
5、具有委托生产制剂需要的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和能力,以及质检机构、检测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中标人需保证加工全过程均为自行生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进行投标登记。
六、 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七、 开标结果:
严格按照邀标程序对投标的公司作资格审查,经过项目评标专家的评审,按照低价中标法原则评审,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 中标公司 | 中标价格 | |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胶囊剂)项目 |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七脉心通胶囊 | 4.66元/瓶 |
降逆除胀胶囊 | 2.81元/瓶 | ||
三龙风湿胶囊 | 2.81元/瓶 |
八、本项目公告期为三天。如对采购结果有疑问,可征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药学部制剂室,联系电话:(020)86888565-2084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