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里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二)
平湖里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103050001007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里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湖里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昌圩湖片区跃湖路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7490.9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925.87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约443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25043104.71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平湖里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景观安装、景观排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t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且景观绿化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苏建招办[2019]2号文件规定。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一。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2分;施工组织设计16分;投标人业绩2分。
(一)投标报价(82分)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默认B值抽取结果(具体会议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Δ值取值范围:17%、18%、19%、20%、21%、22%、23%、24%、25%;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随机抽取;
1、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2469634.5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2.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2.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8-10页);3.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3.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2.0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5)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 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三)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且景观绿化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与打分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八、其他注意事项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人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吴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6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