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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河南区域桩基及支护工程施工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河南区域桩基及支护工程施工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河南区域桩基及支护工程施工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QJWGS-KJXY-202306)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采购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大商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由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组织2023-2024年度河南区域桩基及支护施工框架协议采购谈判工作,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 2.谈判人简介与谈判内容 2.1谈判人简介 谈判人系世界500强、全球第二大建筑工程承包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骨干企业,其前身是由具有50多年历史的郑州铁路建设集团工程二公司、郑州铁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铁路建设集团工程一公司于2004年11月3日重组成立的中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完善市场战略布局,经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于2011年6月30日更名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近年来,随着谈判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类施工分包需求急剧增加。谈判人具有央企品牌背景,年产值50-60亿元,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资金统筹优势,资金支付有保证。 2.2 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共计7个包件,谈判内容、数量、包件划分等详见附表1。 为了提高施工效率,由谈判人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通过综合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入围分包商签订2023-2024年度桩基及支护施工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竞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且必须办理劳务企业准入后方可参与,需办理准入的竞价人请提前与谈判人联系,联系电话:0371-60620239。 3.2本次谈判要求各竞价人具备附表1中的要求,并在企业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4本次谈判竞价文件分包件单独编制和递交。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竞价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报名成功后才能购买谈判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凡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2023年10月30日17:30前将谈判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其社保缴纳证明、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一并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至谈判人联系电子邮箱(360063242@qq.com)(备注:竞价人名称+包件号)并将购买谈判文件款足额转入谈判人下方指定帐号,在汇款单上注明“五公司框架集采+包件号+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竞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潜在竞价人请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谈判文件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谈判文件。 4.3 谈判文件售价和保证金: 4.3.1谈判文件售价:标书费500元/包件(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3.2 竞价保证金:10000元/包件(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见附件1,竞价保证金须于谈判前3个工作日缴纳完毕。 户名: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011010192700005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备 注:五公司框架集采+包件号+标书费/竞价保证金 注1:本开户行名称中的“非转汇行”为开户行名称的组成部分,而非备注信息。竞价人在通过网银转账查找本开户行时,地区请选择“北京”。 注2:已参与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河南区域桩基施工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编号为ZTQJWGS-KJXY-202203)且入围的竞价人,无须再缴纳此次谈判对应包件的标书费及竞价保证金。未入围但尚未退还保证金的,参与本次谈判也无需再缴纳拟参与对应包件的保证金。 5.竞价文件的上传 5.1本次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谈判的方式。竞价人要在谈判文件上传时间截止前把竞价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每个包件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且页码连续,PDF格式文件名称须命名为“**公司+包件号+竞价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扫描上传的PDF格式的竞价文件须为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的各类证件须为彩色原件扫描件,内容务必清晰,并须按照竞价文件顺序要求编制目录说明。(备注:证件扫描件上的二维码也须扫描清楚,且可识别)。 5.2平台上传:网上报价及电子版竞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09:30前。(请各竞价人尽量提前一天上传竞价文件和报价,以免网络问题延误,上传资料须同纸质版保持一致)。 5.3纸质竞价文件的递交:2023年11月3日上午08 时 30 分至09时 30分,递交竞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09时30分。 5.4纸质竞价文件递交地点为:中铁七局电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新圃东街169号)。 5.5届时请参加谈判的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竞价文件,谈判人将不予受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竞价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其竞价也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谈判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中铁七局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360063242@qq.com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分包工程预估工程数量、资格条件、售价、保证金明细表 2、谈判申请表 附件1 分包工程预估工程数量、资格条件、售价、保证金明细表
注:本次谈判数量只是暂定的,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但谈判人可以承诺:如竞价人入围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谈判人所属项目在框架合作协议有效期内若有本次谈判范围内的桩基及支护工程分包需求的,谈判人将给予旋喷桩、水泥搅拌桩、预制混凝土管桩入围分包商年度不少于1万延米的分包工程量,灌注桩入围分包商年度不少于2万延米的分包工程量。基坑支护不少于200m的分包工程量。 附表1-1:旋喷桩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 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首次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细目中的桩长范围暂定为:最大桩长不超过24米,最小桩长超过12米。超出该桩长范围的桩基及支护单价,由需求单位与入围分包商具体洽谈后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4、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6、为方便谈判人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可以采用全费用分包模式,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时需单独对水泥价格进行报价。为方便各竞价人统一报价,水泥价格均依据2023年9月份郑州市造价信息价(393元/吨)进行下浮,竞价人只需填报下浮比例。在具体的项目实施时,水泥的下浮比例不再调整,但因水泥价格出现大幅度涨跌时,水泥单价可以调差,具体按施工时与本次竞价时的信息价价差的涨跌±5%以内不调整,涨跌超过±5%时只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7、在施工时,若竞价人采用自发电施工,则单价可在入围单价基础上每米加1元。 8、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1-2: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 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首次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细目中的桩长范围暂定为:最大桩长不超过24米,最小桩长超过12米。超出该桩长范围的桩基及支护单价,由需求单位与入围分包商具体洽谈后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4、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6、为方便谈判人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可以采用全费用分包模式,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时需单独对水泥价格进行报价。为方便各竞价人统一报价,水泥价格均依据2023年9月份郑州市造价信息价(393元/吨)进行下浮,竞价人只需填报下浮比例。在具体的项目实施时,水泥的下浮比例不再调整,但因水泥价格出现大幅度涨跌时,水泥单价可以调差,具体按施工时与本次竞价时的信息价价差的涨跌±5%以内不调整,涨跌超过±5%时只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7、在施工时,若竞价人采用自发电施工,则单价可在入围单价基础上每米加1元。 8、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1-3: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 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细目中的桩长范围暂定为:最大桩长不超过30米,最小桩长超过18米。超出该桩长范围的桩基及支护单价,由需求单位与入围分包商具体洽谈后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4、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6、为方便谈判人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可以采用全费用分包模式,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时需单独对管桩价格进行报价。为方便各竞价人统一报价,管桩价格均依据市场价(300元/米)进行下浮,竞价人只需填报下浮比例。在具体的项目实施时,管桩的下浮比例不再调整,但因管桩价格出现大幅度涨跌时,管桩单价可以调差,具体按施工时与本次竞价时的暂定价价差的涨跌±5%以内不调整,涨跌超过±5%时只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7、细目中“项目名称”管桩土质均为普通土质,不考虑其他土质的情形。 8、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1-4:正反循环钻成孔灌注桩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 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细目中的桩长范围暂定为:最大桩长不超过30米,最小桩长超过18米。超出该桩长范围的桩基及支护单价,由需求单位与入围分包商具体洽谈后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4、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6、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1-5:冲击钻成孔灌注桩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细目中的桩长范围暂定为:最大桩长不超过30米,最小桩长超过18米。超出该桩长范围的桩基及支护单价,由需求单位与入围分包商具体洽谈后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4、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6、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1-6: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 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细目中的桩长范围暂定为:最大桩长不超过30米,最小桩长超过18米。超出该桩长范围的桩基及支护单价,由需求单位与入围分包商具体洽谈后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4、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5、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6、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1-7:基坑支护工程量清单
说明:1、各竞价人在报价时应当在充分理解并了解本清单中所列所有细目的费用组成、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后进行逐项报价,不得漏项报价。竞价人所报单价为除增值税外的综合单价,包含主要工作内容和费用除已注明的外,应还包括以下费用: (1)竞价人现场组织管理费用; (2)竞价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燃油动力费、电费、水费、安全环保文明设施费; (3)竞价人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大型特种设备除外); (4)为完成该类别桩基及支护施工所需建设的临时设施的建造、安装和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 (5)配合所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人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检测、检验、试验发生的所有费用; (6)桩基及支护施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费用,已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费,竞价人需缴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规费。 (7)竞价人住宿。如需项目提供,则后续应在结算中进行扣除,具体扣除金额按照 元/间,由项目与竞价人共同商议决定。 2、细目中“投标控制价”为不含税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各竞价人在对细目进行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谈判人与竞价人谈判后,谈判人认为有必要变更投标控制价的,可以对投标控制价进行更改,竞价人应按谈判人重新确定的投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报价。此外,谈判人认为竞价人的首次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控制价的,竞价人应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竞价人在计算本包件的报价总价时,需将清单中暂定数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出分项金额,并在清单最后一行汇总出总报价。竞价人不得对清单暂定数量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4、开标当天各竞价人对本清单中自己填报的总价只有一次调整的机会,但只能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填写《二次报价表》。 5、付款方式暂定为每期扣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应该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按照最高70%支付工程款项,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整治期截止后一个月内退还。 附表2 谈判申请表 竞争性谈判编号:ZTQJWGS-KJXY-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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