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正规化建设场室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pl漳招【2019】第016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23
公告正文

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正规化建设场室装修设计 招标公告

芗城政府网 日期:2019-04-26 17:11 来源:芗城区数字办 【字体: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的编号为SZPL漳招【2019】第016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正规化建设场室装修项目已由中共漳州市消防支队委员会应急漳消党【2019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正规化建设场室装修设计;

2.2. 建设地点:金峰工业区惠民路以东,原市毛纺厂以西,规划道路以南(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0617平方米,投资总额:人民币300万元。

2.4.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正规化建设场室装修设计,包括施工图(包含各详细节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5.2. 内容:包括为完成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包含各详细节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室内装修、电气照明等所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7 25日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7日至201956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含双休及节假日)(4月28日、5月5日补班日期正常上班),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7室)领取招标文件。若须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52212:00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按要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9年52309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据、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收件人并到场签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R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即¥:82000.00元),此费用包含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除甩项调减合同价款外,今后不再调整合同价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zhangzhou.gov.cn)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c.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漳州市芗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代章)
地址: 芗城区大桥路26号 邮编: 363713
电话: 13960086692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7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106390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如下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
帐户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帐 号: 4156 7100 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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