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发改发〔2023〕16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应急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3〕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业主委托的代建人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3〕1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工业园。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用地面积5936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495.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培训大楼、综合消防训练楼、室内教学训练馆、综合体能训练馆、应急救援训练区及配套辅助用房等,总投资约1.64亿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3.1勘察服务期限:
  (1)勘察成果:中标后10日内完成初勘,初勘完成后20日内完成详勘。
  (2)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3.2设计服务期限:
  (1)中标后2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满足市自规局方案审批要求,满足市发改委初设审批要求,满足市财政局工作要求),配合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2)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招标范围:查明并评价工程地质情况,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挡墙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提供工程地质资料。(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一部分”)。
   2.4.2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并完成报批工作,提交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文本、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专业设计图纸、编制说明、做法表、主要材料表及用量等),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二部分”)。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勘察业绩,新承接或正在勘察的: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30 00:00 至 2024-05-04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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