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c2023-010
预算金额11.52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泽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乐伊1774302708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ZZY-2023-CZFW-18(采购项目编号:ZHZC2023-010)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划定方案、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划定方案论证;成果自验;划定平衡表等各类表格汇总;标识牌界桩制作公示;各级保护责任书制作签订;各级保护图制作打印;外业核实举证等,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采购预算:115,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级验收通过后终止;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须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349655594@qq.com获取磋商文件(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所有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认可。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5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方式:付建华、1991726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泽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1206室
联系方式:李乐伊、17743027089(座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乐伊
电 话:17743027089(座机)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电 话:0431-81180108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ZZY-2023-CZFW-18(采购项目编号:ZHZC2023-010)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划定方案、工作总结报告编写;划定方案论证;成果自验;划定平衡表等各类表格汇总;标识牌界桩制作公示;各级保护责任书制作签订;各级保护图制作打印;外业核实举证等,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采购预算:115,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级验收通过后终止;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须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349655594@qq.com获取磋商文件(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所有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认可。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5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方式:付建华、1991726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泽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1206室
联系方式:李乐伊、17743027089(座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乐伊
电 话:17743027089(座机)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电 话:0431-81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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