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泽普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04-28 20:07:20
515884FABF6278B51C6DCD4E49A7E9285E8AE7BE947B515255E163D719533526
30072047
泽普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已以泽发改项目【2024】241号批准建设,于2024年4月26日起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做以下澄清:
一、原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二、原公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EPC标段: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可与项目负责人是同一人;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变更为:EPC标段: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负责人是同一人。
三、原公告投标其他条件要求(4)之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现变更为: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四、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此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新疆鑫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泽普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澄清公告.jpg
更正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