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寨县牛山河清淤产生的多余废弃砂石料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jt-xs241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寨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64-70601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根据砂石资源管理及处置要求,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寨县水利局委托,组织对金寨县牛山河清淤产生的多余废弃砂石料处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销售标的所有权无争议且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欢迎具备条件的意向购买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JZ-JT-XS24111
2、项目名称:金寨县牛山河清淤产生的多余废弃砂石料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金寨县关庙乡
4、处置方:金寨县水利局
5、管理方:金寨县关庙乡人民政府
6、监管方:金寨县砂石资源集中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7、协管方: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
8、项目类别:货物销售
9、项目概况:本次处置销售标的为金寨县牛山河清淤产生的多余废弃砂石料,数量暂定40000立方米。本项目销售标的由处置方指定单位负责开挖和装车,意向购买人不得擅自开挖和装车。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运输、道路维护及保洁、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等工作及费用。销售标的含砂石比例、质地、规格、含杂、质量等级等以现状实物为准,处置方未对该地做地勘,无勘查资料。标的一次性整体销售,意向购买人购得标的后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筛分或加工处理。
10、最低限价及加价幅度:
序号
销售标的
暂定销售标的数量
最低限价(单价)
报价加价幅度
1
多余废弃砂石料
40000立方米
20.00元/立方米
1.00元/立方米或其整数倍

11、清运期限:20日历天内清运完成。如遇不可抗力或受政策性影响等,经处置方、管理方、监管方、协管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清运时间顺延。
二、意向购买人资格
1、意向购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经营性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意向购买人或境外主体参加谈判;
3、意向购买人在谈判会入场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他被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情形;
(6)在金寨县内自然资源领域所有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或企业名单的);
(7)2019年6月1日以来,参加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金寨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类似项目,因意向购买人(成交人)原因在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因意向购买人(成交人)原因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谈判文件和成交结果确认单规定签约、交款、清运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以及被解除合同的)。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发布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9日09:30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及文件发布:意向购买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457067791@qq.com,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向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建议意向购买人发送报名材料后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确认,以免出现报名失误。联系电话:陈工 0564-7060100
3、报名材料如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不予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自然人:
(1)报名表(见附件1);
(2)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如有)。
经营性企业法人:
(1)报名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如有)。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30时
2、谈判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莲花山路交口坤瑞大厦六楼606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30时
2、提交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莲花山路交口坤瑞大厦六楼606号开标室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指定缴纳账户
公司名称: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20000418268010300000042
开户行:金寨农商行营业部
3、缴纳谈判保证金采取下列形式:银行转账 或 网银支付
(1)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备注“金寨县牛山河清淤产生的多余废弃砂石料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
(2)意向购买人为经营性企业法人的,谈判保证金须从其单位帐户转出;意向购买人为自然人的,谈判保证金须从其本人银行账户转出;
(3)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09:30时前。
4、意向购买人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能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七、联系方法
(一)处置方:金寨县水利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64-7356979
(二)管理方:金寨县关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64-7601001
(三)协管方: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64-7066056
(四)代理机构: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电话:0564-7060100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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