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办学及部分增设教学单位行政通用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
金额
47.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130457
预算金额47.52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美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027-813183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李睿027-872378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办学及部分增设教学单位行政通用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3 18:37发布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12-14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办学及部分增设教学单位行政通用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C-C-231304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16987

3、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办学及部分增设教学单位行政通用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7.522(万元)

6、最高限价:47.0485(万元)

7、采购需求:

标包1:家具用具;
标包2:设备;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每标包均需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清单内所有设备的送货、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验收、培训等相关工作要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投标人供货时必须得到学校使用部门的确认后方可供货,否则学校有权拒绝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扣除比例为:小微企业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承诺函、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一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合同已签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撤销合同。投标人的损失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3、方式:

持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2号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本项目划型行业为工业;(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给予价格扣除。
2、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密切关注。
3、多标包成交规则: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项目包中的一个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同时成交多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及质保期:标包1家具用具质保期5年;标包2设备质保期3年;所有的设备达到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各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提供各标包要求质保期年限的质保及上门服务(包含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本项目所采购设备涉及到强制节能环保产品为:便携式计算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台式电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强制节能环保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7、最高限价:47.0485万元(其中:标包1最高限价23.8085万元,标包2最高限价23.24万元;本项目同时设有单价限价,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内容》,投标人单价报价有任一项超出相应限价的同样予以无效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美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

联系方式:027-81318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

联系方式:027-87237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李睿、朱娟、潘雨婷

电   话:027-8723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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