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运动靶、模拟训练系统及智能跑步考评系统等器材采购需求公示(2024-JW16-W1030)(第1、2包)
金额
125.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16-w1030
预算金额12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运动靶、模拟训练系统及智能跑步考评系统等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16-W1030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训练器材需求,拟采购一批训练器材,其中包1:“一拖五”运动靶17套、模拟训练系统15套,预算125.30万元;包2:智能跑步考评系统11套,预算49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需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意见建议内容)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反馈至采购机构邮箱(wzcgz666@163.com),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物资采购站
联 系 人:吕助理
联系电话:0531-89267387
电子邮箱:wzcgz666@163.com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89267345
二、项目编号:2024-JW16-W1030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训练器材需求,拟采购一批训练器材,其中包1:“一拖五”运动靶17套、模拟训练系统15套,预算125.30万元;包2:智能跑步考评系统11套,预算49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需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意见建议内容)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反馈至采购机构邮箱(wzcgz666@163.com),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物资采购站
联 系 人:吕助理
联系电话:0531-89267387
电子邮箱:wzcgz666@163.com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8926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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