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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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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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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案7.6.3.1.1.总平面布置中,提及到“本项目规划的城市运行中心主要功能有:机房、指挥大厅、办公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共2层,均为地上建筑,无地下室。其中城市运行中心机房1200平方米,指挥大厅800平方米。”请提供对应的房屋土建设计图纸.

答:项目建设具体场所目前还在规划中,当前阶段按照招标要求进行初步方案及概算规划即可,后续将提供设计图纸至中标方进行深化设计。

问题二:请明确在本次招标中涉及装饰装修工程的面积,以及安装工程的面积和对应的区域位置。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案7.6.3.1.1.总平面布置中,“本项目规划的城市运行中心主要功能有:机房、指挥大厅、办公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共2层,均为地上建筑,无地下室。其中城市运行中心机房1200平方米,指挥大厅800平方米。--该部分均需开展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问题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提到:本项目建设规模包含“新建汶川县大数据基础平台(400 个标准机架,功率 5KW/机柜,总算力0.0105EFLOPS),以及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及辅助设施,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其中,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新建汶川县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即本次建设内容不包含“辅助设施”。

请明确:《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第7.6.3章节“辅助设施建设”中提到的相关建设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

答:辅助设施建设不在本标段。

问题四:4、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未提及“城市运行中心”或“城市运营中心”。请明确:①《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第7.3章节“城市运行中心”中提到的相关建设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②《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城市运营中心”中提到的相关建设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③如以上内容属于本次招标范围,能否提供建筑面积、建设图纸、建设清单等必要材料?

答:在本标段,按照招标文件面积进行规划设计。

问题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未覆盖计划工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工期 180 日历天,施工阶段工期 550 日历天);

答:投标有效期仅覆盖至合同签署前,计划工期在合同签署后由合同进行约束。

问题六:业绩要求中“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不能作为投标人业绩实力的有效证明,是否应直接明确业绩要求为已完成业绩?3.1.2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 100 万元的信息化类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 8800 万元的信息化类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以下产品功能描述中未明确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还是产品制造商公章?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十、其他要求-《技术性能响应表》

序号

板块

系统

功能

功能描述

2

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

物联感知平台

设备接入

▲支持多种网络组件类型,包括 HTTP、MQTT、CoA、TCP、UDP。支持自定义证书保障通信安全,且应支持客户端和服务端两种方式获取数据。(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

视频超融合平台

设备管理

▲管理模块支持设备与音柱的关联,使监控系统能在实时监测中通过音柱联动进行广播(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8

安全防护体系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主机安全服务

(计算资源池)

▲6、支持对恶意程序检测,包括后门、木马、病毒、挖矿、蠕虫、rootkit 程序等,并提供自动封锁 IP,可通过文件隔离箱取消隔离查杀和解除拦截 IP。(提供相关产品截图或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答:加盖投标人公章。

问题八:《技术性能响应表》中加“▲”条款是否允许偏离?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1.12“偏离 不允许 ”,与“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里“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里“根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性能响应表》 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评审, 加“▲”条款有一项满足得 1 分,本项最高 10 分。”要求相冲突,前面要求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含技术性能响应表均为实质性响应要求,但是在评分办法里“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里又作为加分项,可以偏离,前后矛盾,请明确技术性能响应表是否允许偏离?

答:按照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为准。

问题九:招标文件《技术性能响应表》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五点的规定?

本次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应在中标后进行深化设计和设备选型,但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性能响应表》 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设备选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五点的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技术性能响应表》 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设备选型---此条款仅做基础功能指标,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问题十: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点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新建汶川县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以及技术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第1.5.2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标段建设规模为: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AI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及辅助设施,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均无城市运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相关描述。但在技术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第1.6点设计范围表1.1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建设内容总表以及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均有城市运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请问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有无城市运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

答:

问题十一:2、招标文件内第一章招标公告(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请问这个类似业绩怎么理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二: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是否需要逐一响应,以承诺函方式还是证明材料方式进行响应?

答:不需要。

问题十三: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中的系统时钟“按照国标 GB/T 28181-2022 要求,系统采用 NTP 协议 或 SIP 协议进行时钟同步,配备可以接收北斗系统授 时的 NTP 时间服务器。”?,要求配备NTP时间服务器,技术方案和项目清单中均没有。是否要响应、是否在方案/报价范围之内。

答:按照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规划。

问题十四: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缺项及参数缺失问题,可能存在各投标人报价项数量不同、应标参数不同,报价基准不一样。(1)项目清单中算力基础设施部分,服务器共计44台,无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相应要求;(2)项目清单中安全防护体系部分,安全服务中云防火墙和平台WAF,没有性能指标、授权数量;(3)项目清单中安全防护体系部分,密码应用系统中,国密浏览器参数要求提供500套国密浏览器,但采购数量为10套,采购数量和参数要求不一致。

答:本项目为EPC项目,仅按招标规模进行总体报价,具体模块数量及价格后续深化设计阶段进行明确。

问题十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文件》第7.7.2.3.1章节智慧医疗集成平台中的医疗资源管理需要实现对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包括实现对医生、护士、医疗设备、床位等资源的管理和调度。但在项目建设清单中,不包含对医生、护士、医疗设备、床位等资源的管理和调度。

答:本项目为EPC项目,仅按招标规模进行总体报价,具体模块数量及价格后续深化设计阶段进行明确。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中提到:“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新建汶川县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然而,对于“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的具体内容,招标文件中并未给出详细的说明,新基建建设部分是否全部包含“标准机架”、“算力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建设”、“辅助设施建设”。

答:不包含“标准机架”,包含“算力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建设”、“辅助设施建设”。

问题十七: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是否包含“智慧应用建设”全部内容:“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停车”、“智慧灯杆”、“数字政府”、“智慧应急”、“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市场监管”、“微网实格”、“数字档案”、“智慧政务(政务服务中心)”。

答:全部包含。

问题十八:是否包含“安全防护体系”和“城市运营中心”建设。

答:包含。

 

招标人:汶川县汶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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