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1298000元)
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指标体系构建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项
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诊断、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评价指标,建立符合片区特色与实际、精准诊断问题的指标体系。
200000.00
2
数据收集与调查
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数据资料,为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
3
片区体检
从城市风貌、用地权属、土地效益、现状建筑、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企业状况等方面,构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等不同的更新导向,分类开展体检评估,精准诊断片区城市问题,判断是否需要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并明确从哪些方面增补设施和提升品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片区土地现状与主体分析
(2)片区存量用地分析
(3)相关规划及限制性因素分析
(4)更新区域与类型判断
(5)城市项目建议
(6)拆建比
(7)成果要求:体检报告(图文并茂)
298000.00
4
更新策划
(1)产业定位
(2)产业体系
(3)空间布局
(4)更新策略
(5)整体的经济估算/匡算
(6)成果要求:策划文本(图文并茂)
400000.00
5
信息化平台
基于Saas服务,将城市更新片区研究成果通过平台进行展示,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动态展示,依据评价标准评定建筑物留、改、拆类型,建筑物属性及3D模型动态展示,手动设定建筑物留、改、拆类型,依据土地权属边界设定城市更新片区范围,系统自动绘制城市更新片区边界,统计城市更新片区留、改、拆占比。
合计
1298000.00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长沙高新区城市更新体检服务的工作,提交服务成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完成更新片区体检及策划,出具正式长沙高新区本次更新范围的体检报告及更新概念策划报告,体检报告及策划报告达到长沙市城市更新入库标准,并完成高新区更新片区的入库立项工作。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产权归甲方所有(含源代码、数据所有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使用权等),竣工验收后,承建单位(乙方)须及时将相关数据资源资产移交给建设单位(甲方)。
2)乙方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其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和指导,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整改。
3)甲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接洽,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与资料。甲方应当组织协调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乙方的调研。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标的系统的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
4)甲方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场地、人员接受乙方的培训。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2)乙方保证,成果文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内容有涉及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7.3乙方如有下述任一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甲方仍须支付乙方已完成约定事项且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费用,剩余费用不再支付:(1)违反保密义务;(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内容的,经甲方催告2次及以上限期仍未整改。
7.4乙方存在其他未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检查标准、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或本合同中技术规范、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约定提供服务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5因乙方原因,乙方提交的成果2次仍无法通过长沙市、长沙高新区的验收或结算评审的,或逾期提交经甲方提醒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前期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价款20%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