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高新区城市更新体检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2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2051800172
预算金额12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20518001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金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城市更新体检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20518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高新区城市更新体检服务项目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长沙高新区城市更新一期重点推进范围为玉兰路以西,东方红路以东,岳麓大道以南,桐梓坡路以北区域(具体为玉兰路、枫林路、平川路、文轩路、麓云路、桐梓坡路、东方红路、岳麓大道合围区域),面积约为654公顷。112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29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1298000元)

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指标体系构建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诊断、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评价指标,建立符合片区特色与实际、精准诊断问题的指标体系。

200000.00

1

200000.00

2

数据收集与调查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数据资料,为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

200000.00

1

200000.00

3

片区体检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从城市风貌、用地权属、土地效益、现状建筑、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企业状况等方面,构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等不同的更新导向,分类开展体检评估,精准诊断片区城市问题,判断是否需要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并明确从哪些方面增补设施和提升品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片区土地现状与主体分析

(2)片区存量用地分析

(3)相关规划及限制性因素分析

(4)更新区域与类型判断

(5)城市项目建议

(6)拆建比

(7)成果要求:体检报告(图文并茂)

298000.00

1

298000.00

4

更新策划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1)产业定位

(2)产业体系

(3)空间布局

(4)更新策略

(5)整体的经济估算/匡算

(6)成果要求:策划文本(图文并茂)

400000.00

1

400000.00

5

信息化平台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基于Saas服务,将城市更新片区研究成果通过平台进行展示,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动态展示,依据评价标准评定建筑物留、改、拆类型,建筑物属性及3D模型动态展示,手动设定建筑物留、改、拆类型,依据土地权属边界设定城市更新片区范围,系统自动绘制城市更新片区边界,统计城市更新片区留、改、拆占比。

200000.00

1

200000.00

合计

1298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21 —— 2022-07-3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长沙高新区城市更新体检服务的工作,提交服务成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0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成交供应商完成最终成果的制作及提交、高新区汇报和提交,并完成市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入库并验收合格后,经结算评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评审结果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长沙市金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29538510201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完成更新片区体检及策划,出具正式长沙高新区本次更新范围的体检报告及更新概念策划报告,体检报告及策划报告达到长沙市城市更新入库标准,并完成高新区更新片区的入库立项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产权归甲方所有(含源代码、数据所有权、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使用权等),竣工验收后,承建单位(乙方)须及时将相关数据资源资产移交给建设单位(甲方)。

2)乙方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其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和指导,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整改。

3)甲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接洽,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与资料。甲方应当组织协调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乙方的调研。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标的系统的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

4)甲方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场地、人员接受乙方的培训。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2)乙方保证,成果文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内容有涉及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如有下述任一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甲方仍须支付乙方已完成约定事项且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费用,剩余费用不再支付:(1)违反保密义务;(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内容的,经甲方催告2次及以上限期仍未整改。

7.4乙方存在其他未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检查标准、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或本合同中技术规范、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约定提供服务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5因乙方原因,乙方提交的成果2次仍无法通过长沙市、长沙高新区的验收或结算评审的,或逾期提交经甲方提醒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前期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价款20%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8号二期生产楼101四楼411
法定代理人: 文华锋 法定代理人: 魏晓燕
委托代理人: 黄乐 委托代理人: 黄文卓
电话: 0731-88995360 电话: 0731-89676467
传真: 0731-8899536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71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