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812-3378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411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4年第11期(拍卖第9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6(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4—X7#

宗地位于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

出让面积15294.48平方米(约22.94亩),其中棚改土地面积8080.04平方米(12.12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格里坪工业园区格里坪单元、龙洞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的A26-M3/2018-01地块。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X7#宗地规划条件》。

 

三类工业用地50年。

193万元

964万元

 

10万

 

2020—R23#

本宗地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南站片区(仁和人民法院莲花村安置房之间

宗地面积49184.32平方米(约73.78亩),出让面积48748.85平方米(约73.12亩)。

本宗地出让地块涉及《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南站单元局部规划调整研究报告》中G09-R21/2020-05地块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那G08-R221/2020-05地块为配建地块,用地性质:幼儿园用地(R221);容积率≤0.9;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R23#宗地规划条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3048万元

15238万元

 

100万

 

2020—R27#

 本宗地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南站片区(站前广场东侧)

出让面积12988.74平方米(约19.48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南站单元局部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火B16-B1/2020-05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R27#宗地规划条件》。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年。

753万元

3762万元

 

10万

 

2022—R2#

宗地位于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虹桥巷

本宗地包含仁和区棚改地块编号D4全部土地,宗地面积7134.72平方米(10.70亩),出让面积7038.79平方米(约10.56亩),其中棚改土地面积3333.35平方米(5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弯A20、弯A21地块(仁和棚改D4宗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弯A32-0902/2024-01、弯A35-0902/2024-01共2个地块。

1)A32-0902/2024-01地块。

用地面积:3113.79平方米(约4.67亩);用地性质:商务金融用地(0902);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2)A35-0902/2024-01地块。

用地面积:3925.00平方米(约5.89亩);用地性质:商务金融用地(0902);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2#宗地规划条件》。

 

商务金融用地40年。

849万元

1698万元

10万

 

2023—R8#

该宗地位于攀枝花银泰商业综合体对面

本宗地包含仁和区棚改地块编号D1全部土地,出让面积9078.02平方米(约13.62亩),其中棚改土地面积866.67平方米(1.3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干D26、干D28、干D29、干D32地块(仁和棚改D1宗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干D29-0701/202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商务金融用地(0902),原则上商住分离,兼容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住宅建筑限高≤80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8#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1184万元

2368万元

 

10万

 

2024—H1#

本宗地位于钒钛高新区渡仁片区

出让面积4951.89平方米(约7.43亩)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市攀西科技城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版)中的干G60-120802/2020-01地块,用地性质: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20802),建设市民中心公交枢纽站;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H1#宗地规划条件》。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50年。

6607万元

 

607万元

 

 

10万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4X7#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固体废物治理7723投资强度控制指标14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16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西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西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西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报市政府审批。

11.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宗地位于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由西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0R23#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241230日前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80%含竞买保证金,成交之日起365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R23#宗地规划条件》要求,根据有关规范在那G09-R21/2020-05地块内设置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便民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集中绿地、全民健身设施、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90平方米的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肉菜市场及银行ATM设施,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上述设施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社区居委会、社区管理设施及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R23#宗地规划条件》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在那G08-R221/2020-05地块内建设幼儿园,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宗地配建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幼儿园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若幼儿园未交付使用,则不得对住宅建设项目予以验收。幼儿园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仁和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产权证书由竞得人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宗地旁那G07-G1/2020-05地块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投资建设不低于130万元(建设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项目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必须确保其公共性。竞得人须按照仁和区人民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由土地竞得人管护2年后,实物无偿移交仁和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竞得人须全额出资建设攀枝花南站片区站前中路,投资不低于970万元(建设投资以最终审计结果核算为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仁和区人民政府补齐)。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仁和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准;建设工作含设计、地勘、施工、监理、强弱电网、给排水网、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全部建设工作,并同步建设,道路及地下管网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道路及配套管网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土地竞得人在确保其公共性前提下无偿管护2年后,实物无偿移交仁和区综合执法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宗地内靠莲花路一侧布有供气、供水等市政配套设施,竞得人在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时应与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避让并做好保护措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自行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宗地内涉及建构筑物的美化、夜景亮化工程须结合花城理念,按照花城打造相关要求和标准,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要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美化、亮化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所产生的运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竞得人须根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市域办〔20221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23年度全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公治〔202313号)要求,进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11.2020R23#2020R27#宗地均位于攀枝花南站核心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及景观打造,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0R27#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2宗地拍卖均无效。

12.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3.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4.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5.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6.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仁和区人民政府签订社区居委会、社区管理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那G07-G1/2020-05地块、站前中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建设规模、位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产权移交、项目监管、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7.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8.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3版)》执行。

19.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0.宗地位于仁和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0R27#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须于20241230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宗地内靠莲花路一侧布有供气、供水等市政配套设施,竞得人在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时应与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避让并做好保护措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自行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宗地内涉及建构筑物的美化、夜景亮化工程须结合花城理念,按照花城打造相关要求和标准,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要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美化、亮化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所产生的运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2020R23#2020R27#宗地均位于攀枝花南站核心区,为统一建筑设计风格及景观打造,竞买人在报名竞买本宗地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一同公告拍卖的2020R23#宗地竞买,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宗地拍卖时,在起始价无人应价的情况下,竞买人必须举牌应价。如任意一宗地流拍,视为竞买人违约,上述2宗地拍卖均无效。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8.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3版)。

14.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R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412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R2#宗地规划条件》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在2022-R2#宗地内设置物业服务用房,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上述设施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在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兼顾安全、消防、景观等的前提下,允许弯A32地块与弯A35地块之间通过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等方式连通人行系统。

6.宗地内涉及建构筑物的美化、夜景亮化工程须结合花城理念,按照花城打造相关要求和标准,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要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美化、亮化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所产生的运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8.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3版)。

14.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宗地位于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虹桥巷,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R8#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须于202412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8#宗地规划条件》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在2023R8#宗地内设置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便民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集中绿地、全民健身设施,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上述设施设计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为集约节约土地,充分利用现有资产,2023-R8#宗地内现状保留的3栋约4845平方米棚改建筑与宗地一并出让,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价809.25万元。现状地上建筑物在确保使用功能定位满足用地性质、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予以保留。并按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将实测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纳入地块规划指标统一核算目前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已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嘉园巷5#楼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攀枝花市仁和区嘉园巷7#楼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攀枝花市仁和区嘉园巷9#楼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3栋棚改建筑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为Bsu级,竞得人按消防有关标准对房屋增加消防设施满足消防标准后,由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三栋棚改房屋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准予投入使用。3栋棚改建筑与宗地一并出让出让的溢价部分属于土地出让收入。竞得人须按照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单独缴纳价款,价款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要求由仁和区政府予以明确,仁和区政府负责资产移交的协调工作。若未来产权办理时建(构)筑物的测绘面积与本次面积有误差,对本次缴纳价款不作调整。

6.宗地内涉及建构筑物的美化、夜景亮化工程须结合花城理念,按照花城打造相关要求和标准,由竞得人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工作含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要与宗地内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美化、亮化方案须报仁和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所产生的运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竞得人须根据《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市域办〔20221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23年度全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公治〔202313号)要求,进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8.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残留的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9.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4.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3版)。

15.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6.地位于攀枝花银泰商业综合体对面,由仁和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4H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241230日前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8.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0.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3版)。

12.宗地位于钒钛高新区渡仁片区,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2020R23#2020R27#2022R2#2023R8#2024H1#宗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竞买人在竞买2024X7#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B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获取时间。

202412179时至2024122415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41217日至202412239-12时、1330分至17时。

2202412249-12时、13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122510时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BB901(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415时。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号: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www.spprec.com/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BB808(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3378053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123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4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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