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J-24-0160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建152678114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6049

二、采购单名称:矿石公司202410紧固件及零星配件(4108)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7 16:44

四、报价有效期:2025-01-15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王建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267811478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元机螺丝 200 13% 15天 机修分部 M4*50
2 吊带吊环组合索具 5 13% 15天 机修分部 2T*1m-2腿
3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3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300*φ260,厚度附表单
4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18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270*φ240,厚度附表单
5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6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260*φ230,厚度附表单
6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21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230*φ200,厚度附表单
7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9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215*φ190,厚度附表单
8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9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90*φ170,厚度附表单
9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6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80*φ155,厚度附表单
10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9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70*φ145,厚度附表单
11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18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60*φ140,厚度附表单
12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18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50*φ130,厚度附表单
13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9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40*φ120,厚度附表单
14 不锈钢轴承调整垫圈 150 13% 15天 机修分部 φ130*φ110,厚度附表单
15 U型环 6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DN50
16 钢丝绳夹头 50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12#
17 GR形联轴器弹性体 3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GR24
18 钢丝绳轧头 40 13% 15天 机修分部 Y-20 φ20/M16
19 304不锈钢双鼓沉头铆钉 200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4.8*12
20 304不锈钢双鼓圆头铆钉 200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4.8*12
21 双排链条接头 2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12A-2 节距19.05(3/4)
22 NSR12悬臂1#滚筒轴承座 2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定制
23 链式联轴节 2 13% 30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CR8022
24 链联轴节罩壳 1 13% 30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CR8022
25 斗轮机供水槽防尘橡胶输送带 100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中宅分部 长25米,宽0.45米,厚度8毫米 ,内含三层合成纤维。
26 锂电双用黄油机 2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功率600W,压力10000PSI,流量250g/min
27 缓冲器 2 13% 15天 营运操作部北仑分部 7/500BQD140-519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1、须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且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未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3、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指定地点(含北仑分部及中宅分部等)。 4、此单仅为询价,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5、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3%),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及交易服务费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6、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7、本项目为最低总价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报价时间在先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符合采购方的品牌规格等技术要求,如不符可无条件退货。若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先与我司经办人联系,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 8、若为进)

十二、其他内容:1、须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且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未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3、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指定地点(含北仑分部及中宅分部等)。 4、此单仅为询价,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5、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3%),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及交易服务费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6、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7、本项目为最低总价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报价时间在先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符合采购方的品牌规格等技术要求,如不符可无条件退货。若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先与我司经办人联系,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 8、若为进口产品的,请提供报关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9、送货时需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上需注明我公司所需产品详细信息。送货时需要的所有证件需自行办理。 10、注明交货期,若未注明的默认响应交货期。 11、响应供应商如在报价、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对采购活动造成干扰,采购人将根据集团有关规定提出对供应商的处置建议。 12、若有疑问,所需产品信息请与经办人员确认。

发布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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