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厂智能产业园3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20oj02qj0003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89121362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9
公告正文
大厂智能产业园3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招标编号:Z32020OJ02QJ0003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厂智能产业园3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厂智能产业园3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厂智能产业园3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
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
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9日0O时00分到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
定期限内邮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
406)朱工(18912136265),逾期不予接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
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4、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8、
现场踏勘记录表(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智能产业园3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 o
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智能制造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利用大厂智能产业园的厂区内31栋办公大楼建设光伏电站,建设面积约3
万m°,总容量约3兆瓦。项目屋面都具有较高女儿墙、排气管道、附属设备等影响装机量的
障碍物,需保证满足荷载20公斤(荷载报告招标人已有)保证装机量,应考虑通过阳光房
的方式提高装机量。另外含汽车阳光车棚及电动自行车棚(含充电插座),5台汽车交流充
电桩(型号:星星充电桩弯月系列7kw通用款)。
项目选用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总建设规模约3MW(其中1MW需利用业主所提供
的8kw逆变器,另外2MW所利用的50kw逆变器由招标方提供);项目并网等级380V,并网
类型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清洗系统、玄武监控系统,施工前需对屋面防水进行检修。
2.1.3工期要求: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在2024年3
月31日前完成并网。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厂房荷载报告、光伏电站设计、接入意见。
投标人负责本全部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相关设备和电气的安装调试/检测/试
验/电网施工、土建施工、电网验收手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行、项目竣工资料编制
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
负责加装电站监控系统及清洗系统。
1、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
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计量设备、并网设备和玄武监控
设备、所属设备设施防雷接地设备和材料。
2、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光伏控制器,
通讯柜,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负责包括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电缆
施工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3、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包含绿化区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4、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
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
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
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
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6、并网手续。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接入意见,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办理
《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等)。
7、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负责安装导泥夹
(投标人提供)。
8、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
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9、屋顶防水检修。项目施工前投标人需对实施建筑物屋顶进行防水排查,对现有的漏水点
进行修复。
10、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
险和团体意外险。
11、充电桩。安装5台交流充电桩(星星充电桩弯月系列7kW通用款),含电缆铺设,破路(如
有)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工程报价:在报价一览表中按照单瓦价格进行报价(含税),设备选型务必参照合同模
板白名单进行报价,不接受设备品牌更换(施工阶段,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招标人明确的设
备品牌进行更换的,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
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
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2日9:00-11:10、15: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
寄或送达至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朱工
(18912136265),逾期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
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连续3个月的养
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8、现场踏勘记录表(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后由
招标人提供).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开标室
5.2 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可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邮寄公司和邮寄方式可自
行选择,但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邮寄途中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能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
205号1号楼406
邮 编: 225002 邮 编: 225002
联系人: 庞先生 联系人: 朱工
电 话: 181-0312-9021 电 话: 189121362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1-109室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18103129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406
联系人:朱雷
电 话:18912136265
电子邮件: 8744659061@qq.com
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深 (签名)
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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