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招标项目A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89.6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招标项目A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M23GBJ21-GZFA)
各相关投标人: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招标项目A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包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服务期/交货期/工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QM23GBJ21-GZF01 | 包1 |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业务外包协议采购 | 舟山市明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 | 95.5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2 | 嵊泗电气安装公司物业及绿化养护年度服务项目 | 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 | 989.685012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3 | 嵊泗区域货物运输和装卸年度服务项目 | 嵊泗县陆岛物流有限公司 | 1 | 97.5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4 | 弱电零星检修运维项目劳务分包项目 | 杭州大宁科技有限公司 | 1 | 83.3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5 | 集团网络安全及硬件设备运维项目 | 杭州辉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 | 39.75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6 | 配网光缆、ONU等配网通信运维劳务分包 | 杭州大宁科技有限公司 | 1 | 87.5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7 | 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 浙江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 | 715.1832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8 | 桐乡聚能启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工程电气仪控劳务分包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97.0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9 | 孝丰镇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工程电气仪控劳务分包 |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88.0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10 | 桐乡聚能启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工程机务劳务分包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0.0189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F01 | 包11 | 孝丰镇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工程锅炉、机务劳务分包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0.0190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G02 | 包1 | 桐乡聚能启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工程防腐保温专业分包 | 浙江湖州嘉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 | 204.6606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QM23GBJ21-GZG02 | 包2 | 孝丰镇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工程防腐保温专业分包 | 浙江湖州嘉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 | 353.5688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 | 综合排序第一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电话:0580-6253270
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招标项目A废标原因公示
(招标编号:QM23GBJ21-GZFA)
各投标人: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招标项目A项目的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招评标有关主要废标原因公示如下。
序号 | 未进入详评原因 | 未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 未实质响应招标的投标文件数量 |
1 | 无效报价 | 2 | 2 |
合计 | 2 | 2 |
特此公示。
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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