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北区GCP实验室原地面为水磨石及地砖地面,需铺设2mm厚同质透心塑胶地板,面积约340平方米,有高差及不平整地面需要处理平整后进行施工,塑胶地板需向墙上翻10mm踢脚线,颜色由业主自选。
2.原瓷砖墙面滚涂界面剂,滚涂界面剂后满批腻子2两遍后打磨平整,滚涂乳胶漆两遍。面积约63平方米,腻子及乳胶漆需选用正品(嘉宝莉、立邦、德高、多乐士)。
3.外墙一周批腻子两遍后喷涂真石漆,真石漆颜色与原墙面颜色一致。
4.拆除外墙一处并粉补找平,拆除栏杆两处后两头重新固定焊接,拆除广告牌一处。
5.GCP实验室室外至北区南门路面搭建天桥一道,天桥用工字钢搭建,桥宽1.2米,H400*200*6*10,L63*4,□50*3,桥面采用6mm花纹钢板。(施工前需中标单位提前绘制图纸由院方确认后施工)
6.本项目需现场实地勘察,现场勘察请提前联系 徐工:18019800085
三、质保期、付款方式及其他:
1.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合同质保期按照投标承诺书为准。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最高限价:6万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投标总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垃圾清理、暂列金额、等各项费用,交钥匙工程)。
五、评标方法:
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
六、投标要求:
1.本次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采购范围及内容。
2.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自行查看现场,核对清单表中的工程量及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3.本项目投标人需承担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本医院无关。
4.中标人在施工期间所有涉及到本次改造项目的均属于本工程采购范围即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2年 9 月 15 日17:00时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装装订成册后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标书递送或邮寄至滁州市一院招标办。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3526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