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长春市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728.4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js2023017
预算金额728.4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候天龙132517423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XJS2023017)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和平大街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规划为南北方向的快速路,现状为主干路。本次工程起点景阳大路,工程终点南阳路,道路全长945.184米,现状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既有断面形式为6米辅道3米主辅分隔带16米主线车行道3米主辅分隔带6米辅助车道34米。辅道外公交站位置修建3米宽公交港湾。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1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9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d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1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的各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有重复人员,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有重复人员的,则按标段顺序,保留顺序最前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09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30分递交方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9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七其他招标公告项目编号:DXJS202301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先行开展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前期招标工作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1个标段:项目编号招标标段名称工程地点及工程内容招标控制价DXJS2023017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和平大街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规划为南北方向的快速路,现状为主干路。本次工程起点景阳大路,工程终点南阳路,道路全长945.184米,现状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既有断面形式为6米辅道3米主辅分隔带16米主线车行道)3米主辅分隔带6米辅助车道34米。铺道外公交站位置修建3米宽公交港湾。7284408元,含暂列金570000元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和平大街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规划为南北方向的快速路,现状为主干路。本次工程起点景阳大路,工程终点南阳路,道路全长945.184米,现状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既有断面形式为6米辅道3米主辅分隔带16米主线车行道3米主辅分隔带)6米辅助车道34米。辅道外公交站位置修建3米宽公交港湾。2.4投资估算金额: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7284408元,含暂列金570000元)2.5建设地点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六标段:位于长春市内,本次工程起点景阳大路,工程终点南阳路:2.6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不含冬歇,冬歇期限结合天气等客观情况另行确定)共计221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2.8本项目中标价格为合同暂定签约价格。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确认承包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由施工单位提报结算书,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财政评审中心或财政评审中心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的审定结果为准进行结算。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特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方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0273.9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发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2023年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的各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有重复人员,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225候选人且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有重复人员的,则按标段顺序,保留顺序最前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8时30分-16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联系人:候天龙电话:13251742345电子邮件:80960588a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您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心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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