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2024年福鼎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cg-fd【2024012】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58606988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86538290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福鼎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CG-FD【2024012】
项目名称:2024年福鼎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服务一览表
注:
1、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水环境、沉积物环境和生物质量监测允许分包,其余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9日前报送生态样地监测数据和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领取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购买磋商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账号:201000281856999
开户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E-mail:zmjsfd@yeah.ne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860698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18653829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 18653829014
2024年福鼎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CG-FD【2024012】
项目名称:2024年福鼎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交付日期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2024年福鼎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200000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2024年10月29日前报送生态样地监测数据和报告 | 2000 |
注:
1、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水环境、沉积物环境和生物质量监测允许分包,其余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9日前报送生态样地监测数据和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领取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购买磋商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账号:201000281856999
开户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E-mail:zmjsfd@yeah.ne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860698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18653829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 1865382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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