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2025年押运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轮
金额
296.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2025年押运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轮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2025年押运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0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96.4万元/2年。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范围内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一切车辆费用,人员工资、奖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人员培训费用、安全、运输、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三)服务期限:2年。
(四)如果招标人由于业务发展和变化等原因需要增减采购金额及外包线路数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按原采购价格予以增减,或者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
(五)项目地点:镇海区分公司。
(六)需求单位:镇海区分公司。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经营资质且许可证发证时间不得少于5年。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3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磋商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应答人下载磋商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磋商文件售卖费用: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应答人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07-应答人名称-标书费)。
4.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4.4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答人购买磋商文件后,由采购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应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应答人注意查收。
4.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应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4月2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磋商文件“签到”流程。
5.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应答人须派代表至磋商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应答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应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5.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
注: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响应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版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5、已成功报名的应答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51336521@qq.com)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响应文件磋商。
6.2磋商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应答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6.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7、磋商保证金:
7.1保证金额:人民币1万元/家(大写:壹万元整)。
7.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7.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07)。
8、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2025年押运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0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96.4万元/2年。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万元/条)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合同包1 | 镇海分公司运钞线路安保外包服务 | 镇海押运线路外包,其中17个金融网点运钞押运,7个移动营业厅上门收款;(镇海地区运钞押运路线见附件)。 2、采购人采用包车方式由应答人提供押运服务,整月全天候接送现金款项的留行车,根据业务测算,岗位需求5个,其中1个司机岗位,2个押运岗位,2个业务交接岗位,应答人须保证每车每个安保岗位每天工作时间内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3、押运内容:押运车辆负责人民银行与各邮政储蓄网点之间的现金配送、现金收缴、现金调拨、上门收款、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临时加钞等服务的运送业务,按照规定线路,完成押运。 4、留行车服务时间为:5:50——19:00 ,具体以使用单位要求为准。 具体服务场所、服务标准及操作流程见第五章。 | ≤74.1 | 2 | 条 | 2年 | 296.4 |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范围内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一切车辆费用,人员工资、奖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人员培训费用、安全、运输、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三)服务期限:2年。
(四)如果招标人由于业务发展和变化等原因需要增减采购金额及外包线路数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按原采购价格予以增减,或者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
(五)项目地点:镇海区分公司。
(六)需求单位:镇海区分公司。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经营资质且许可证发证时间不得少于5年。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3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磋商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应答人下载磋商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磋商文件售卖费用: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应答人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07-应答人名称-标书费)。
4.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4.4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答人购买磋商文件后,由采购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应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应答人注意查收。
4.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应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4月2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磋商文件“签到”流程。
5.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应答人须派代表至磋商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应答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应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5.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
注: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响应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版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5、已成功报名的应答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51336521@qq.com)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响应文件磋商。
6.2磋商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应答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6.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7、磋商保证金:
7.1保证金额:人民币1万元/家(大写:壹万元整)。
7.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7.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07)。
8、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2023007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2025年押运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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