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邻里中心3#楼招商 |
---|---|
发布时间 | 2024-03-18 10:47:20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4-03-18 00:00:00 至 2024-04-17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现场获取 |
开标时间 | 2024-04-19 09: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19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 邻里中心3#楼 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和经营管理服务好的承租单位参加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226省道西、环保九路南,总建筑面积约1580㎡,房屋现状为已装修,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960㎡,二层建筑面积约620㎡。
二、招商模式
1、招商范围:整体出租;
2、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 3 年;
3、租金底价:30 元/㎡/月,价高者得;
4、成交方式:意向承租人报名并缴纳承租意向金,承租人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谈判地点竞标,价高者得;
5、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单位自行签订物业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及其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租金支付及结算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之后每年提前一个月预付下年度租金;
7、房屋现状为已装修,在投入使用前承租单位须自行办理完成相关营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许可、营业执照、排污排烟等);不得动用明火,仅可使用相关电器设备。
三、资格要求
1、有志于从事相关行业发展的法人或自然人,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服从项目运营方的管理;
2、财务状况良好,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失信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承租单位需按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且在方洋集团及其子公司无拖欠款项、非正常流程终止合同等不良记录。
四、招商流程
(一)本项目采用公开招商、公平竞争,招商流程分为招商发布、招商报名、招商谈判、合同签订四个环节;
(二)招商发布:本次招商公告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发布,网址为“http://zb.fygroup.com/”;
(三)招商报名及其他
1、招商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4月17日(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若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无承租人报名,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自动顺延;
2、招商报名:可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查看招商公告后联系招商单位报名,招商单位通过邮箱发送招商文件至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填写招商报名表(附件1/2)后以扫描形式发送至邮箱fyjstz@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如线下提交:意向承租人请持招商报名表(见附件1/2)至 连云港连云区徐圩街道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3楼313室 进行现场报名;
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工151-5126-5872;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131-5177-1555。
3、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09:30,意向承租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招商响应文件需为纸质版,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逾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4、招商谈判时间:谈判时间同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招商谈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332室;
6、招商报价: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一轮报价。评审小组可根据第一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谈判,邀请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此情况下,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7、本项目招商活动采用见面方式进行
(1)参加招商会议的承租单位代表须为承租单位响应函明确的授权委托人。承租单位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承租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承租单位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如参加招商会议的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招商谈判当日,承租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抵达谈判现场,应当在招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准时参加招商谈判活动;
8、承租意向金: 5000 元,须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收款人信息如下:
(1)户名: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锦云支行
账号:11370188000119573
(2)户名: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账号:32050110472800000109
9、租赁保证金:两个月租金。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承租意向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
(四)招商谈判
招商谈判分为:(1)资格审查(初核)(2)商务条件洽谈。
(五)合同签订
承租人确定后,若无正当理由,承租法人超过30日、承租自然人超过10日未办理合同签订的,招商结果作废。
五、其他事项
本招商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商谈并签订合同为准。
六、附件(请联系招商单位获取)
附件1:招商报名表
附件2:区位图及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