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储存装卸项目招标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450000-zb-2024-05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晨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储存装卸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15 10:30:49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4-0555

标书号:CAS-20241115005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1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

开标时间:2024-11-21 13: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具备装卸作业资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上传,

保证金: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ZB-2024-0555)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水渣、熟料打垛 装卸搬运服务 1.000 承兑或电汇 鞍山冀东
水渣放垛 装卸搬运服务 1.000 承兑或电汇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一、项目名称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储存装卸项目。

二、项目区域

在指定场地进行作业。

三、项目内容

对熟料、进厂水渣进行打垛作业,对水渣大垛进行放垛(含大块料的破碎)作业。

四、作业要求

1、对新进厂卸车的水渣进行打垛作业时,不能影响水渣的卸车。

2、对已经落地水渣进行打垛时,要能满足连续作业的要求。

3、水渣打垛要满足储存量的最大化。

4、水渣垛放垛时,要能满足要求的作业效率。

5、水渣垛放垛时,要同步对大块料进行破碎。

6、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我公司道路安全行驶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五、投标指引

1、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装卸作业资质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方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如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同等条件下,投标人具有新能源车辆优先。

2、投标人根据自身承包能力,对项目进行整体承包。投标人应认真理解投标部分的作业内容和要求及本指引,投标价格应充分覆盖投标作业的成本。

3、打垛和放垛作业费用挂钩吨熟料、水渣作业量单价(不含税)。

4、作业量结算时,以生产运行部、分厂与公司信息系统共同提供的数据为准。结算流程:每月初分厂提出作业量和作业情况认证单报生产运行部,生产运行部认定后,以此结果形成结算单并履行审批。确定最终作业量后,按相应的取费标准核算出预支费用,再扣除甲方对乙方各项考核的扣罚款,所得结果为甲方应向乙方实际结算费用。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结算。

5、初步拟定的评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6、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以往与公司有业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可以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与公司签订协议,将在公司的未付款转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7、必须为作业机具(含驾驶员)提供商业保险。作业机具操作者必须具备车辆B2驾驶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一百万元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

8、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投标人中标后按协议缴纳风险抵押金(金额为伍仟元,由投标保证金转化)。

本次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为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汇款(并在用途或摘要一栏中按照*物料储存装卸项目投标保证金*标注投标项目名称)进行备注以防信息不明确造成退款不及时等问题。投标保证金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者视为投标无效。

账 户 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213311601010020048023

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后的次月退回。

投标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单位出现恶意串标、托标、围标等现象;

(2)中标单位未按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9、投标人中标后在实际作业运行中如对各类设备、设施造成损失需要负责按原样自行恢复否则将接受恢复原样所需费用2倍处罚的内容(详见协议内容)。

10、投标人中标后支付费用的方式包括现金和承兑。

11、本次招标对应的协议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12、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进行参投报价工作,如未能按照附件2中第1、4、5项内容执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效参投行为,请投标单位提高重视。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刘纲 / 1399809245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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